四部委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检查
2004-05-18 13:30:37 | 来源:红盾信息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于今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主题为“认真贯彻《劳动法》,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职业中介机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服务、加工等行业。
检查内容包括9个方面:用人单位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职业中介机构遵守有关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依法组建工会及农民工加入工会情况。
据介绍,这次活动以劳动保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检查与工会依法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检查活动期间,各级劳动保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将发挥各自优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工商部门负责对无照经营特别是对非法中介的查处取缔。
四部委要求劳动保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这次检查活动的宣传:一是要广泛深入地宣传这次活动的意义,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保护;二是要在当地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投诉;三是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工知法、懂法,依法维权;四是邀请新闻单位对检查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宣传先进典型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进行曝光,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氛围。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职业中介机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服务、加工等行业。
检查内容包括9个方面:用人单位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职业中介机构遵守有关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依法组建工会及农民工加入工会情况。
据介绍,这次活动以劳动保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检查与工会依法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检查活动期间,各级劳动保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将发挥各自优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工商部门负责对无照经营特别是对非法中介的查处取缔。
四部委要求劳动保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这次检查活动的宣传:一是要广泛深入地宣传这次活动的意义,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保护;二是要在当地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投诉;三是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工知法、懂法,依法维权;四是邀请新闻单位对检查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宣传先进典型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进行曝光,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氛围。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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