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可报名参加今年国家司法考试
2004-05-18 10:11:35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李薇薇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方案即将出台。根据有关规定,从2004年开始将允许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考国家司法考试。
17日,新调整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司法部提出的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方案。根据方案,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将在考试时间、试卷分值、参考答案公布与审查、录取分数等方面作适当调整和变化。司法部将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尽快研究、确定2004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方案,并于近期发布考试公告。
据了解,2003年11月司法部发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若干规定》对港澳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宜作了规定。港澳居民报考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安排司法部将在发布考试公告的同时予以发布。
17日,新调整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司法部提出的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方案。根据方案,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将在考试时间、试卷分值、参考答案公布与审查、录取分数等方面作适当调整和变化。司法部将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尽快研究、确定2004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方案,并于近期发布考试公告。
据了解,2003年11月司法部发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若干规定》对港澳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宜作了规定。港澳居民报考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安排司法部将在发布考试公告的同时予以发布。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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