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权力套上“紧箍咒”
2004-05-09 15:20:26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石毅
  据5月8日《新京报》报道,在一起商贸城项目建设过程中,湖南嘉禾县政府不仅动用公权力强行介入商业拆迁领域,而且以停职停薪以及“株连”等处罚措施来确保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拆迁对象中自己亲属的“四包”工作。

  事实上,公权力不能介入商业拆迁领域是法治社会的共识,湖南嘉禾县领导不可能不具备这样基本的法律常识。之所以在“明知”的情况下还要“故犯”,究其根源,还是因为片面的发展观在作怪。

  片面的发展观从当地政府措辞强硬的口号中即可窥见一斑: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这种发展观必然是急功近利的产物,是对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狂热崇拜的衍生品。其中暗含的潜台词就是:只要有助于我一阵子的政绩即可,哪管它实施过程中以及我离任后洪水滔天。

  当政府陷入盲目的GDP崇拜中不能自拔时,其结果必然是见物不见人的悲剧。政府手中掌握的公权力又很容易让这种思想上的误区变现成实际的行动,最终导致民怨沸腾,严重影响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正如孟德斯鸠指出的那样:任何权力都是容易被滥用的,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真理。

  当某种私利打着公益的幌子时,最容易受权力伤害的是作为弱势群体的普通公众。所以,从湖南嘉禾事件中折射出的深层次问题是,对公权力必须给予合理的限制,即要给公权力套上“紧箍咒”。

  通俗地讲,缩小权威影响的理论就是使权力社会化和多元化,即让权力分散和互相制约,从而达到既保证权威的作用少了不可抗拒性和危险性而且其本身也没被破坏的效果。具体到湖南嘉禾的实际,首先要改革官员的考核办法,要从简单的GDP指标中走出来,使得政绩工程无用武之地。当然,这一点的实现需要以整个大环境的改善为前提。其次要加强上级政府以及同级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及时通过法定程序改变或者撤销政府不合理的行政命令。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地方司法机关足够的独立性是必要的,因为这样才能保证以定纷止争为使命的法院能充当真正的公平裁判角色。毕竟,人事财政等都受制于地方政府的法院在这样的“民告官”中是无法超凡脱俗的。

  一个良好的政府应当是而且能够成为一个为民众造福的政府,但它的前提是政府必须掌控一定的公权力,以及这种公权力上套着合理的“紧箍咒”。惟有如此,公权力这柄双刃剑才能真正“扬长避短”,不伤及民众的合法权益。(原载:《新京报》)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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