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对农资价格实施全程监管
2004-04-27 15:08:16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孙英威
  今年以来,针对部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快速上涨的状况,黑龙江省按照国家有关精神对农资价格实施了全程监管。据物价部门测算,目前实施的一系列价格干预措施可为农民减少支出1.75亿元。

  黑龙江省物价部门首先抓住“源头”,从出厂和进口环节对农资价格加强控制。进一步明确了大庆化肥厂和黑龙江省定价范围内的尿素出厂指导价的基准价为每吨1400元,上下浮动幅度为10%;复合肥及小肥种上下浮动幅度控制在5%;确定进口磷酸二铵批发价的基准价为每吨2500元,4月1日后又按照国家进口化肥补贴政策将基准价下调至2457元,并取消了3%的上浮幅度。

  为有效控制农资的最终零售价,黑龙江省物价局对农药、农膜和化肥的批发、零售环节实行差率控制,明令禁止同城二次批发。同时规定,在供肥旺季各生产经营企业价格变动间隔不得少于5日,而且每次上调价格的幅度要控制在1%以内,以防止农资价格过度上涨。

  黑龙江省各级物价部门还派出检查组在管辖范围内进行巡回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执行规定的差率、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作用,及时发现政策执行中的问题、查处举报案件。

  黑龙江省物价局的负责人表示,今后一段时间全省物价部门将加强对农资价格的监测预警,实行农资价格日报制度,及时采取措施搞好农资价格调控。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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