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法院巡回举行调解培训班
2004-04-14 16:27: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岑松锷
3月22日至31日,广西省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在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何显峰同志的带领下,深入该县18个乡镇巡回举行了调解工作培训班,对乡镇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镇领导、综治办主任、政法助理员、村(居)委会治保主任、调委会主任等700多人进行调解业务培训。
浦北法院培训的主要内容有:调解工作的意义、当前调解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调解证据的收集和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及其法律效力等等。在培训中,浦北法院紧紧围绕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的法律,并就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浦北法院培训的主要内容有:调解工作的意义、当前调解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调解证据的收集和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及其法律效力等等。在培训中,浦北法院紧紧围绕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的法律,并就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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