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站日夜吵 居民法庭索赔偿
2004-03-27 08:55:57
     中国法院网讯 (刘超 马建涛)  邻近的公交车站从凌晨到深夜,不断地产生噪声,居住在附近的业主无奈之下,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公交车站立即排除危害,并赔偿每家损失费一千元。3月25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望京法庭公开审理了此案。

  居住在朝阳区望京路利泽西园二区的19户业主诉称,邻近的公交车站每天不间断地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机器作业声和工具摩擦声令人难以忍受,周围居民终日不能开窗透气,严重影响了他们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为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居民们曾多次寻求与公交车站的沟通,但均未果。于是,他们只好向国家环保总局投诉,国家环保总局即批转北京市环保局予以处理。

  2002年12月,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对公交车站产生的噪声进行了24小时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噪声超标,噪声分值为昼间65.3分贝,夜间65.5分贝。此后,北京市环保局对公交车站发出了限期整改的通知,但公交车站整改后,经再次监测,环境噪声仍未达标。

  公交车站辩称,公交车站的设立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合法建筑。该小区周边环境比较混乱,本底噪音已经超标,公交车站并不是噪声污染的唯一来源,并且已对噪声污染问题做出过整改,对职工在工作期间降低噪声提出了具体要求,还让职工签署了相应的保证书,现在噪声污染情况已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另外公交车站为周边居民的出行提供了便利,属于社会公用事业,如果将车站迁走,会造成周围广大居民的出行不便。

  双方在庭审中出示了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最后法官就被告针对本底噪音进行测试的申请,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本案将做进一步审理。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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