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政府赋予外国公民在市政选举中的投票权
2004-02-20 16:40:53 | 来源:中新网
  据法新社报道,比利时代表于19日到20日的布鲁塞尔欧盟会议上通过了一条法律,同意赋予非欧洲移民在市政选举中的投票权。

  这条法律将从2006年大选时生效,而已在欧洲定居超过5年的外国人将获得投票权,但他们不享受被选举权。据称,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在获得投票权前,还须填写一份声明,表示尊重相应的民主原则。

  在欧洲,挪威、丹麦、瑞典、爱尔兰和荷兰已赋予在国内定居的非欧洲居民以投票权,英国则只赋予来自英联邦的居民以投票权。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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