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清理整顿“黑律师”
2004-01-12 13:38:02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陈岚
  针对当前江苏省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一些秩序混乱问题,江苏省司法厅将展开以“五大措施”为主的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彻底净化法律服务市场。

  随着法律服务业逐渐走向市场,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个人或机构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成立各种法律咨询服务部门,公开进行有偿法律服务活动。如“政府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咨询服务部”、“法律事务处”等,它们极易与律师事务所造成混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与当事人或当事人的亲属私下交易,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并从中收取当事人的钱物。个别人受利益驱使,为了迎合当事人的意愿,“办案”不讲原则和道德,为当事人设计伪证,违规收受当事人的钱物等,这部分人多以律师名义活动,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律师的形象。

  江苏省司法厅决定在今年开展清查整顿活动,针对以上的违规现象提出“五大措施”进一步整顿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净化法律服务环境。一,对各类面向社会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机构进行一次普查清理,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二,查处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辩护业务的人员,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欺骗群众的非律师人员。三,进一步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标准、收费、财务、执业责任保险和投诉查处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四,全面推行执业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五,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协作机制,做好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完)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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