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森:健全和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2004-01-29 13:42:13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上说,健全和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他说,要继续按照“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和“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要求,确保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总结前两次国家司法考试的经验,积极探索,推进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完善,使考试的模式设计更加科学,规章制度更加健全,实施和管理更加规范,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同时,要联系实际加强研究,促进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合理衔接;要适应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执业律师的岗位要求,积极推进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制度建设;要积极与有关部门研究、协调司法考试制度与公务员制度的关系,进一步探索、建立与考试制度相衔接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录用、任职和职业交流等项制度,使司法考试的合格人员能够顺畅地进入法律职业部门,共同促进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制度、人事用人制度、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制度的衔接和配套,维护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效力和权威性。
他说,要继续按照“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和“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要求,确保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总结前两次国家司法考试的经验,积极探索,推进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完善,使考试的模式设计更加科学,规章制度更加健全,实施和管理更加规范,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同时,要联系实际加强研究,促进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合理衔接;要适应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执业律师的岗位要求,积极推进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制度建设;要积极与有关部门研究、协调司法考试制度与公务员制度的关系,进一步探索、建立与考试制度相衔接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录用、任职和职业交流等项制度,使司法考试的合格人员能够顺畅地进入法律职业部门,共同促进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制度、人事用人制度、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制度的衔接和配套,维护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效力和权威性。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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