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司法保障
2003-12-16 16:51:37
辽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丁世发
     中国法院网讯 (匡勇 张博)  今天,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丁世发作了题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司法保障》的发言。

  丁世发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的重大战略决策,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此进行了具体部署。本次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还发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这对于地处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辽宁三级法院的工作是巨大的支持和鼓舞。

  丁世发介绍说,目前辽宁全省各级法院工作人员对自觉地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的认识是明确的,态度是积极的,精神状态是好的。但是,也有个别同志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模糊认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有的法官认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是中央的事,是党委和政府的事,甚至是经济部门的事,与法院的关系不大。由此导致了在司法理念上还比较陈旧,在精神状态上还不够振奋,在办理一些相关的案子时有时存在就案办案现象,不能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很好地统一起来。二是有的同志存在懒惰情绪,等着上级指路子,等着同级出经验,缺乏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服好务的强烈责任心和紧迫感。

  针对上述思想认识问题,辽宁法院经过研究,做出了一系列的教育引导工作,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辽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辽宁法院还准备结合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搞好教育引导。在此基础上,抓好典型,推出几个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服务好的法院和法官,用榜样的力量激励、感召大家。

  丁世发还说,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法院在审理涉外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金融证券纠纷案件等方面,西部地区法院在审理工程建筑、土地转让、山林承包纠纷案件等方面,都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于辽宁法院圆满完成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提供司法保障这一艰巨任务来说,十分宝贵。因此,辽宁法院将邀请上述法院的领导和法官到辽宁来传经送宝,介绍经验。另外,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司法保障,是吉林、黑龙江两省法院和辽宁法院共同面临的历史课题。因此,三省法院将互相沟通,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努力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添砖加瓦,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