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住户不堪噪音污染索赔500万
2003-12-15 11:11:31
     中国法院网讯 (马铁)  刘某一家不堪忍受噪音污染,要求某房地产公司赔偿490余万,日前,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2000年初入住农光里住房后,发现地下一层水泵运转时造成了居室内有断断续续但非常严重的水泵噪音。原告认为,噪音能够导致人身损害、物质损害、精神损害等后果。

  原告提出退房并赔偿损失,合计达4968125元。在审理中,原告提交了一份朝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的环境监测(分析)报告表,其中含有多项噪声值数据显示。

  另外,根据案情的需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又追加了某物业管理公司为被告。此案将择日宣判。究竟孰是孰非,原告的巨额诉讼请求究竟能否得到支持,本网将追踪报道。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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