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在晋考察工作时强调
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要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具有前瞻性
2003-12-08 08:36: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伟
12月6日至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山西考察法院工作。他强调,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各项工作要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具有前瞻性,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
肖扬说,法院工作要体现出鲜明的时代性,要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审判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任务,就是运用司法职能,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的实现,通过审判工作,推动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顺利进行。在审判工作中应当具有科学的发展观和统筹意识。司法指导思想要立足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既要运用司法职能维护好社会的稳定,又要服务好改革和开放,调节好经济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肖扬强调,法院工作要富于创造性,就是要求我们各级法院把握好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一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精髓,不断创新司法理念,永葆审判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人民司法事业,一定要坚持创新。人民法院在新时期要担当好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的职责重任,就必须时刻保持创新的思想活力和精神状态;必须坚持党的思想路线,锐意创新,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国家法制统一原则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慎重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人民法院坚持改革和创新,就一定能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民法院发展之路。
肖扬指出,法院工作要具有前瞻性,就是要求我们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服务大局的眼光,时刻关注形势的发展,不断研究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发现和总结新鲜经验,这样才能适应客观形势的变化,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各种社会矛盾会因经济利益的调整和变动错综复杂地显现出来,司法活动可以说时刻都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的思想就不能僵化,眼光就必须敏锐,观察思考问题就要有一定的思想高度,在复杂的社会矛盾中,做到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思路开阔,工作有方,审判职能运用自如,审判技能得到最好发挥,从而使审判工作产生最好的社会效应。
肖扬强调,人民法院要在工作中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司法为民,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坚持司法为民,首先要在心里装着人民,从思想感情上亲近、贴近群众。我们国家还处于欠发达阶段,一些群众的生活处于困难状态,人民法官要深度体察民情,深情关注民生,深切关心民疾。在司法活动中能够真心实意、尽责尽力地去践行司法为民的思想。诉讼案件无小事,件件紧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冷暖安危。公正准确地审理好案件,最大的受益者是人民群众,案件审理不公正,最大的受害者也是人民群众。只有审慎妥善地审理好每一件案件,维护好法院的尊严和统一,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司法活动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晋期间,肖扬先后考察了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晋中市榆次区北关人民法庭,省高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河西法庭,看望了一线法官。考察期间,他对山西法院的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
中共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成平,山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杜玉林,山西省副省长梁滨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陪同肖扬进行了考察。
肖扬说,法院工作要体现出鲜明的时代性,要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审判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任务,就是运用司法职能,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的实现,通过审判工作,推动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顺利进行。在审判工作中应当具有科学的发展观和统筹意识。司法指导思想要立足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既要运用司法职能维护好社会的稳定,又要服务好改革和开放,调节好经济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肖扬强调,法院工作要富于创造性,就是要求我们各级法院把握好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一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精髓,不断创新司法理念,永葆审判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人民司法事业,一定要坚持创新。人民法院在新时期要担当好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的职责重任,就必须时刻保持创新的思想活力和精神状态;必须坚持党的思想路线,锐意创新,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国家法制统一原则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慎重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人民法院坚持改革和创新,就一定能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民法院发展之路。
肖扬指出,法院工作要具有前瞻性,就是要求我们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服务大局的眼光,时刻关注形势的发展,不断研究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发现和总结新鲜经验,这样才能适应客观形势的变化,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各种社会矛盾会因经济利益的调整和变动错综复杂地显现出来,司法活动可以说时刻都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的思想就不能僵化,眼光就必须敏锐,观察思考问题就要有一定的思想高度,在复杂的社会矛盾中,做到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思路开阔,工作有方,审判职能运用自如,审判技能得到最好发挥,从而使审判工作产生最好的社会效应。
肖扬强调,人民法院要在工作中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司法为民,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坚持司法为民,首先要在心里装着人民,从思想感情上亲近、贴近群众。我们国家还处于欠发达阶段,一些群众的生活处于困难状态,人民法官要深度体察民情,深情关注民生,深切关心民疾。在司法活动中能够真心实意、尽责尽力地去践行司法为民的思想。诉讼案件无小事,件件紧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冷暖安危。公正准确地审理好案件,最大的受益者是人民群众,案件审理不公正,最大的受害者也是人民群众。只有审慎妥善地审理好每一件案件,维护好法院的尊严和统一,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司法活动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晋期间,肖扬先后考察了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晋中市榆次区北关人民法庭,省高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河西法庭,看望了一线法官。考察期间,他对山西法院的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
中共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成平,山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杜玉林,山西省副省长梁滨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陪同肖扬进行了考察。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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