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占祥诉铁道部票价上浮案
2003-11-30 10:13:43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牛爱民
  河北律师乔占祥起诉铁道部在今年春运期间对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一案,2003年2月21日上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驳回乔占祥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去年12月21日铁道部向有关铁路局发布了关于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通知。通知确定2001年春节前10天及春节后23天北京铁路局、上海铁路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等始发的部分直通列车实行票价上浮20%至30%。为此,乔占祥在今年1月17日及22日分别购买的车票共多支付9元。乔占祥认为铁道部的通知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向铁道部提起行政复议。今年3月19日铁道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票价上浮通知。乔占祥针对上述票价上浮通知及铁道部的复议决定,起诉到北京市一中院,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责令铁道部履行转送审查职责;撤销票价上浮通知。

  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后认定,调整和缓解春运期间客运量与铁路运能的突出矛盾,是保证铁路客运正常发展的客观需要。铁道部依职权拟定的票价上浮通知体现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包含了市场需求、地区差别、季节变化和社会承受力等因素,符合法律规定及客运市场的价值规律。

  另外,铁道部作出的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价格上浮的决定,是经过有关市场调查、方案拟定、报送国家计委审查,国家计委在国务院授予其批准的权限范围内予以批准后,铁道部依据国家计委的批准文件作出的,上述程序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乔占祥认为铁道部所作的票价上浮通知未经国务院批准及铁道部未能提供组织价格听证会,并由此请求法院对铁道部作出的上浮票价的通知予以撤销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而且依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主持价格听证会不属于铁道部的法定职责,因此,本案的诉讼并不涉及价格听证及其相关问题。

  据此,北京市一中院依法作出驳回乔占祥诉讼请求的判决。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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