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行骗四年被判刑
2003-10-22 15:39: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卢东晓
  日前,山东省寿光市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文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万元。

  1998年10月,被告人张文通过一番伪装后,就成了“省公安厅重案组组长”。4年来,被告人张文先后以帮助处理交通事故为由骗取张某现金5800元,以借钱为名骗取李某现金1000元,以给公安机关做秘密生意为由骗取武某现金2.2万元,以合伙倒买倒卖旧钞票赚钱为由分别骗取其两个哥哥、张某、刘某现金9600元、1.4万元、3000元、6万元,以帮助他人当兵、上学为由多次骗取王某现金8000多元,共计骗取他人现金12.4万余元。另外,被告人张文假冒人民警察骗取妇女尹某的信任,与之非法同居达半年之久。
责任编辑:张博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