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负责人就司考相关问题答疑
2003-10-20 16:22:21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郑发
2003年10月11日至12日,第二届国家司法考试在全国统一举行。10月13日,受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公布了第二届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中国普法网还同时开通了“我看2003司法考试”评论专区,网友讨论热烈,截止到发稿时,已有九千多名网友在网上留言。在畅谈参加司法考试的苦与乐的同时,考生们也围绕今年的司法考试提出不少的问题和不同的看法。为此,日前,本报记者和中国普法网记者就网友和广大考生关心的问题联合采访了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
记者: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是如何命制完成的?为完成命题工作,司法部做了哪些方面的准备和工作?
答: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的设计和命制,实际上在去年首次考试后即已开始。去年首次考试结束后,司法部收集、整理和分析了考生和社会各界对司法考试试题的反应、意见和建议,多次召开专家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和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包括考生、法学教育界、法律实务界等方方面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今年司法考试的命题思路。之后,司法部修订了国家司法考试命题规范,成立了由全国主要法学院校、法律实务部门的40多名专家、教授组成的“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命题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并具体承担国家司法考试命题任务。命题委员会下设5个专业委员会,将司法考试的考试科目分为5个学科群进行专门研究,力求将司法考试的命题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来开展,以切实保证司法考试试题命制的连续性、规范化、高规格和高水平。
司法考试试题的命制过程,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制定的相关规范和程序进行的。命题程序包括试题征集、试题审核、输入题库及试卷组拼等阶段,本身就是一个仔细研究、反复推敲的过程。就今年的试题来讲,即是按照这一程序按部就班地完成的。全国共有70多名专家参与了今年的试题撰写和征集工作,所征试题经专家审核后汇入题库,最后由部分专家根据今年考试试题的总体思路完成试卷的组拼。
需要强调的是,为保证试题质量,司法部在上述命题、组卷的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严格的制度和操作规范,与所有涉题人员都签订了保密责任书,通过多种措施强化保密要求和责任,保证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平和公正。
记者:相对于去年的司法考试,今年的试题作了相应的调整和变化,请问今年司法考试的命题思路和试卷设计思路是什么?
答:就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的命制思路而言,主要是依据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定位和司法考试的目标形成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我国新建立的一项制度,是国家通过考试选拔优秀人才进入法律职业队伍的重要途径。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目标是,通过公平、合理的考试内容和方式,科学、公正、客观地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备担任法官、检察官和从事律师职业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选拔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合格的法律职业后备人才。
根据这一制度定位和目标,我们确定的命题基本思路是,在立足法学教育现状,充分反映法律职业对人才在知识和能力需求的基础上,全面测试应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应用能力。具体讲,是要通过试题测试应试人员对法学理论、法律专业知识和现行法律规定的了解、掌握的广度、深度和准确程度;测试应试人员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判断、分析、解决社会法律问题、具体事例、案例的能力,包括理解能力、判断能力、推理能力和一般的应用能力。同时,兼顾应用能力与理论素养的综合平衡。因此,试卷中既有知识记忆型试题、法律规定应用型试题,又有案例分析和综合理论分析型试题。正是基于这一思路,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考试的目标,今年的试题在大纲规定的原则范围内最终确定。从考试之后各方面的反映来看,今年的试题基本体现了这一思路。
记者:目前,考生们对今年第四卷第八题的讨论最为热烈,请问对于此题的设计司法部是如何考虑的?在下一步的评卷过程中,司法部将如何保证此题评判的质量和公正?
答:考试结束后,我们十分关注考生们对今年试题的评价和意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情况,包括考生们在中国普法网上的评论。我们认为考生们的意见和建议总的是积极的和十分中肯的。
关于今年试题中第四卷第八题的设计,的确是今年司法考试试题改革的一次大胆的尝试,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此试题,重点检测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其逻辑思维能力和法学基本理论素养。在今年的考试中设计此种题型,司法部也是非常慎重的。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司法考试试题发展的方向,也关系到通过考试选拔真正优秀的人才。
虽然目前各方面对此题型看法不一,但有所改革、增加测试考生运用法学综合知识能力的试题分量得到了充分肯定。这也正是我们所期望的。这一次有益的探索,相信会是今后司法考试试题改革的一个方向。因为国家所需要的高素质的法律职业人才,不仅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要有运用法学知识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还需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理论素养和各方面的综合素质。这不仅是法律实务部门对所需人才的要求,更是全社会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期望,当然也是司法考试要尽力实现的选拔目标。此题正是基于上述初衷设计的。
有考生问,由于此题涉及到了一些地方的具体事例,司法部是否对此有所考虑,并希望司法部对此作出评价。应当说,我们的命题人员在设计此题时,更多的是从考试目的、命题技术和考生答题空间上来考虑的,显然不代表与考题相关的任何观点,更无倾向性意见。至于此种题型是否今后就固定下来,是否仍以某一社会性问题为题,这还需要考试结束后再来讨论,因为这有“押题”之嫌。
此外,由于此题属于无标准答案型试题,在评卷时此题不会也不可能有标准答案,因此考生关心此题具体如何评判是可以理解的。为保证评卷评判结果的公正性,在评判此题时我们拟定了一个相应的参考评分标准,对各个考核目标的分值进行适当分配,以作为评分的原则依据。如法学理论运用、立意观点占几分,文字表述占几分等,最后根据考生答案的情况综合评分。在评卷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保证评判质量,努力克服评卷者的随意性,尽量缩小自由裁量度,对此题首次实行“双线评判”,即全部由两个副教授以上的专家进行背对背的分别评判,如果两位专家给出的分数差在5分以内,则其平均值为此题的实际得分;如分数差超过了5分,则还要由复评专家组的专家进行第三次评分,并最终决定得分。
记者:考试之后及时公布试题的做法,是否是司法部在增强司法考试公开和透明方面所做的努力?
答:的确如此。追求司法考试的公平、公正一直是我们努力的目标。司法部在制定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方案时,就已经确定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推动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开和透明。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司法部就授权中国普法网公布试题和试卷组拼专家名单。此举得到了广大考生和社会的广泛认同。我们适当推迟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公布,主要是考虑到考生的答卷,尚分散在全国各地或在运输途中,环节多、涉及面广,答案公布过早不太合适,这一点广大考生是能够理解的。
目前,全国各地的试卷已全部运抵评卷地点,评卷工作已经开始,因此,我们将在明日(10月21日)公布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记者:从目前考生反映来看,普遍认为今年的考试组织工作比较到位。请您介绍一下司法部在今年的考试组织过程中为保证今年考试的公平、公正,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证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平、公正,司法部在去年就提出了国家司法考试要做到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的“四严”工作要求和要把国家司法考试办成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考试的“四最”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司法部及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今年考试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对每一个环节都做了周密的部署和细致的安排,采取了更为严密的措施。如在保密工作方面,为加强试卷保密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都与同级国家保密部门共同成立了专门的国家司法考试保密领导小组,全程指导、监督司法考试保密工作,同时严肃保密纪律,严格保密程序,责任到人到岗,确保试卷安全;在监考方面,除严格监考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外,还采取措施加强了外部监督监察的力度,派出了若干巡视组和暗访组,分赴各地巡查;在查处举报方面,司法部对考试期间和考试结束后接到的举报,其中包括近期在中国普法网上接到的举报和反映的问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查处工作提出了要求并作出了安排。
就当前来讲,确保司法考试的公平、公正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即随后进行的评卷工作。对此,司法部已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和评卷工作方案,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以确保公平为重点,对评卷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严格的程序,在答卷的保管、密号的编排、成绩的登录、成绩库的管理等方面均有严格的规定。同时,实行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力求使评卷工作做到规范、有序,保证评卷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维护国家司法考试的权威性。
记者:评卷工作结束后,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何时公布?录取工作将如何进行,对于具体录取方案司法部目前是否已有考虑?
答:这是目前所有考生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客观地讲,考试成绩何时能够公布,主要取决于评卷工作的进展情况。我们非常理解考生们的心情,但毕竟数十万份答卷,尤其还包括主观题的双线评判,工作量相当大,因此考试成绩的公布肯定需要一个工作周期,希望考生们能够耐心等待。去年评卷用了三十多天。今年,估计不会少于去年的时间。当然,司法部一定会在保证评卷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尽快完成评阅工作,尽早公布考试成绩。
同样,今年的录取工作何时开始,也取决于评卷工作的进度。至于具体如何录取,分数线如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共同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已有规定,即“国家司法考试每年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后公布”。
记者: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是如何命制完成的?为完成命题工作,司法部做了哪些方面的准备和工作?
答: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的设计和命制,实际上在去年首次考试后即已开始。去年首次考试结束后,司法部收集、整理和分析了考生和社会各界对司法考试试题的反应、意见和建议,多次召开专家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和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包括考生、法学教育界、法律实务界等方方面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今年司法考试的命题思路。之后,司法部修订了国家司法考试命题规范,成立了由全国主要法学院校、法律实务部门的40多名专家、教授组成的“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命题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并具体承担国家司法考试命题任务。命题委员会下设5个专业委员会,将司法考试的考试科目分为5个学科群进行专门研究,力求将司法考试的命题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来开展,以切实保证司法考试试题命制的连续性、规范化、高规格和高水平。
司法考试试题的命制过程,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制定的相关规范和程序进行的。命题程序包括试题征集、试题审核、输入题库及试卷组拼等阶段,本身就是一个仔细研究、反复推敲的过程。就今年的试题来讲,即是按照这一程序按部就班地完成的。全国共有70多名专家参与了今年的试题撰写和征集工作,所征试题经专家审核后汇入题库,最后由部分专家根据今年考试试题的总体思路完成试卷的组拼。
需要强调的是,为保证试题质量,司法部在上述命题、组卷的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严格的制度和操作规范,与所有涉题人员都签订了保密责任书,通过多种措施强化保密要求和责任,保证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平和公正。
记者:相对于去年的司法考试,今年的试题作了相应的调整和变化,请问今年司法考试的命题思路和试卷设计思路是什么?
答:就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的命制思路而言,主要是依据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定位和司法考试的目标形成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我国新建立的一项制度,是国家通过考试选拔优秀人才进入法律职业队伍的重要途径。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目标是,通过公平、合理的考试内容和方式,科学、公正、客观地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备担任法官、检察官和从事律师职业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选拔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合格的法律职业后备人才。
根据这一制度定位和目标,我们确定的命题基本思路是,在立足法学教育现状,充分反映法律职业对人才在知识和能力需求的基础上,全面测试应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应用能力。具体讲,是要通过试题测试应试人员对法学理论、法律专业知识和现行法律规定的了解、掌握的广度、深度和准确程度;测试应试人员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判断、分析、解决社会法律问题、具体事例、案例的能力,包括理解能力、判断能力、推理能力和一般的应用能力。同时,兼顾应用能力与理论素养的综合平衡。因此,试卷中既有知识记忆型试题、法律规定应用型试题,又有案例分析和综合理论分析型试题。正是基于这一思路,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考试的目标,今年的试题在大纲规定的原则范围内最终确定。从考试之后各方面的反映来看,今年的试题基本体现了这一思路。
记者:目前,考生们对今年第四卷第八题的讨论最为热烈,请问对于此题的设计司法部是如何考虑的?在下一步的评卷过程中,司法部将如何保证此题评判的质量和公正?
答:考试结束后,我们十分关注考生们对今年试题的评价和意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情况,包括考生们在中国普法网上的评论。我们认为考生们的意见和建议总的是积极的和十分中肯的。
关于今年试题中第四卷第八题的设计,的确是今年司法考试试题改革的一次大胆的尝试,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此试题,重点检测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其逻辑思维能力和法学基本理论素养。在今年的考试中设计此种题型,司法部也是非常慎重的。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司法考试试题发展的方向,也关系到通过考试选拔真正优秀的人才。
虽然目前各方面对此题型看法不一,但有所改革、增加测试考生运用法学综合知识能力的试题分量得到了充分肯定。这也正是我们所期望的。这一次有益的探索,相信会是今后司法考试试题改革的一个方向。因为国家所需要的高素质的法律职业人才,不仅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要有运用法学知识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还需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理论素养和各方面的综合素质。这不仅是法律实务部门对所需人才的要求,更是全社会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期望,当然也是司法考试要尽力实现的选拔目标。此题正是基于上述初衷设计的。
有考生问,由于此题涉及到了一些地方的具体事例,司法部是否对此有所考虑,并希望司法部对此作出评价。应当说,我们的命题人员在设计此题时,更多的是从考试目的、命题技术和考生答题空间上来考虑的,显然不代表与考题相关的任何观点,更无倾向性意见。至于此种题型是否今后就固定下来,是否仍以某一社会性问题为题,这还需要考试结束后再来讨论,因为这有“押题”之嫌。
此外,由于此题属于无标准答案型试题,在评卷时此题不会也不可能有标准答案,因此考生关心此题具体如何评判是可以理解的。为保证评卷评判结果的公正性,在评判此题时我们拟定了一个相应的参考评分标准,对各个考核目标的分值进行适当分配,以作为评分的原则依据。如法学理论运用、立意观点占几分,文字表述占几分等,最后根据考生答案的情况综合评分。在评卷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保证评判质量,努力克服评卷者的随意性,尽量缩小自由裁量度,对此题首次实行“双线评判”,即全部由两个副教授以上的专家进行背对背的分别评判,如果两位专家给出的分数差在5分以内,则其平均值为此题的实际得分;如分数差超过了5分,则还要由复评专家组的专家进行第三次评分,并最终决定得分。
记者:考试之后及时公布试题的做法,是否是司法部在增强司法考试公开和透明方面所做的努力?
答:的确如此。追求司法考试的公平、公正一直是我们努力的目标。司法部在制定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方案时,就已经确定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推动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开和透明。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司法部就授权中国普法网公布试题和试卷组拼专家名单。此举得到了广大考生和社会的广泛认同。我们适当推迟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公布,主要是考虑到考生的答卷,尚分散在全国各地或在运输途中,环节多、涉及面广,答案公布过早不太合适,这一点广大考生是能够理解的。
目前,全国各地的试卷已全部运抵评卷地点,评卷工作已经开始,因此,我们将在明日(10月21日)公布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记者:从目前考生反映来看,普遍认为今年的考试组织工作比较到位。请您介绍一下司法部在今年的考试组织过程中为保证今年考试的公平、公正,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证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平、公正,司法部在去年就提出了国家司法考试要做到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的“四严”工作要求和要把国家司法考试办成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考试的“四最”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司法部及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今年考试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对每一个环节都做了周密的部署和细致的安排,采取了更为严密的措施。如在保密工作方面,为加强试卷保密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都与同级国家保密部门共同成立了专门的国家司法考试保密领导小组,全程指导、监督司法考试保密工作,同时严肃保密纪律,严格保密程序,责任到人到岗,确保试卷安全;在监考方面,除严格监考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外,还采取措施加强了外部监督监察的力度,派出了若干巡视组和暗访组,分赴各地巡查;在查处举报方面,司法部对考试期间和考试结束后接到的举报,其中包括近期在中国普法网上接到的举报和反映的问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查处工作提出了要求并作出了安排。
就当前来讲,确保司法考试的公平、公正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即随后进行的评卷工作。对此,司法部已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和评卷工作方案,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以确保公平为重点,对评卷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严格的程序,在答卷的保管、密号的编排、成绩的登录、成绩库的管理等方面均有严格的规定。同时,实行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力求使评卷工作做到规范、有序,保证评卷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维护国家司法考试的权威性。
记者:评卷工作结束后,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何时公布?录取工作将如何进行,对于具体录取方案司法部目前是否已有考虑?
答:这是目前所有考生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客观地讲,考试成绩何时能够公布,主要取决于评卷工作的进展情况。我们非常理解考生们的心情,但毕竟数十万份答卷,尤其还包括主观题的双线评判,工作量相当大,因此考试成绩的公布肯定需要一个工作周期,希望考生们能够耐心等待。去年评卷用了三十多天。今年,估计不会少于去年的时间。当然,司法部一定会在保证评卷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尽快完成评阅工作,尽早公布考试成绩。
同样,今年的录取工作何时开始,也取决于评卷工作的进度。至于具体如何录取,分数线如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共同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已有规定,即“国家司法考试每年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后公布”。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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