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沪三省签订教育合作协议
2003-10-14 15:40:52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王有佳
上海、浙江、江苏三省市教育合作和长三角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作组织今天正式签约,这是继旅游、质监相继签订合作协议后,长三角地区合作的新内容,它标志着长三角地区教育合作开始实质性启动。
为推进长三角地区教育资源共享,共同建设教育高地,通过多次协商,上海与江苏、浙江分别签署了沪苏两地教育合作、沪浙两地教育合作意向。内容包括,建立两地交流合作的组织和工作机制,定期举行教育合作交流活动,推进两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同探索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和中学、高考制度改革,共同鼓励两地高校积极开展校际教学合作,推动学分互认、师资互聘等内容。
同时,三省市签署的合作协议,对共同发起成立“长三角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作组织”,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人才合理配置工作达成共识。据介绍,这一组织可以有效利用三地在高校毕业生资源和产业结构上的差异,发挥各自优势,互融互通,以加强长三角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联系与协作,逐步形成长三角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市场和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合作组织常设机构分设在三省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为推进长三角地区教育资源共享,共同建设教育高地,通过多次协商,上海与江苏、浙江分别签署了沪苏两地教育合作、沪浙两地教育合作意向。内容包括,建立两地交流合作的组织和工作机制,定期举行教育合作交流活动,推进两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同探索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和中学、高考制度改革,共同鼓励两地高校积极开展校际教学合作,推动学分互认、师资互聘等内容。
同时,三省市签署的合作协议,对共同发起成立“长三角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作组织”,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人才合理配置工作达成共识。据介绍,这一组织可以有效利用三地在高校毕业生资源和产业结构上的差异,发挥各自优势,互融互通,以加强长三角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联系与协作,逐步形成长三角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市场和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合作组织常设机构分设在三省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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