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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批准本网为经营性网站
2003-09-26 14:40:26 | 作者:崔真平
9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正式批准中国法院网为经营性新闻网站。新闻办还在批复中要求中国法院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中国法院网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领导下,依托人民法院报开展工作。网站在2002年8月16日开通。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丰富信息资源和强化技术力量等方面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中国法院网对传播审判信息,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向全社会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服务,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中国法院网已成为全国法院开展新闻宣传和进行信息交流的主平台。2003年2月26日,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中国法院网成为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国家级综合性新闻网站。目前,中国法院网已成为全国法院开展新闻宣传和进行信息交流的主平台,是中国最大的法律网站之一。截至目前,中国法院网的总点击量已超过4.2亿次。
中国法院网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领导下,依托人民法院报开展工作。网站在2002年8月16日开通。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丰富信息资源和强化技术力量等方面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中国法院网对传播审判信息,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向全社会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服务,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中国法院网已成为全国法院开展新闻宣传和进行信息交流的主平台。2003年2月26日,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中国法院网成为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国家级综合性新闻网站。目前,中国法院网已成为全国法院开展新闻宣传和进行信息交流的主平台,是中国最大的法律网站之一。截至目前,中国法院网的总点击量已超过4.2亿次。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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