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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他的“古今中外法”
2003-09-08 14:36:16 | 作者:邓绍基
毛泽东同志关于批判地继承民族文化遗产,吸收和借鉴中外一切优秀文化的著名学说是我们大家熟知的。根据何其芳同志在《毛泽东之歌》中的回忆,1942年在延安举行的文艺座谈会上,毛泽东同志口头的讲话和后来经过整理发表的文章是有某些表达形式上的差异的,也有不少生动譬喻,在讲到必须继承中外一切优秀文化的时候,毛泽东同志归纳为“古今中外法”,譬喻说:屁股坐在中国的现在,一手伸向古代,一手伸向外国。
一位外国学者曾盛赞毛泽东同志的继承民族文化的观点,那是在60年代初举行的“北京科学讨论会”上,这位非洲学者在文学组的发言中谈到民族传统文学以及有关的问题时,对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的清理古代民族文化是发展民族新文化和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的论断,十分赞赏,这位学者还批评了某些西方学者所持的“欧洲中心论”以及由此而来的高傲态度。这位非洲学者是在欧洲接受高等教育的,当时他的祖国还未独立,正在进行民族解放斗争。由于这位学者是结合着他的感性体会来作出理性评价,说来很亲切,很有感染力。
此前不久正经历了一场离开毛泽东同志关于继承民族文化的学说,片面地、粗暴地否定很多文学遗产的批判运动,那就是1958年发生的学术思想批判运动,这个运动又是在一个片面的口号即“厚今薄古”的影响下发生的。但就是在1958年,毛泽东同志关心过当时全国唯一的专门发表古代文学研究文章的专刊——《光明日报》上的《文学遗产》专刊。这个专刊的编辑部原属中国作家协会古典文学部,后古典文学部撤消,改属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即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主编是陈翔鹤同志。不知是什么原因(或许是同当时过左的文化氛围有关),那年秋天,《文学遗产》编辑部忽然接到终刊的指令,终期后第三天,又传达了毛泽东同志的意见,说是毛泽东同志见到停刊启事后,很不赞成,要求继续出刊,哪怕一期也不能停。
我是在1955年到文学研究所工作的,参加的第一个集体科研项目是《红楼梦》研究,那时就听一位同志说,毛泽东同志认为《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形象是否是新人的萌芽这个问题可予讨论。到了60年代初,又听一位同志说,毛主席在一次谈话中提出了《红楼梦》描写四大家族的见解。对于前一个问题,当时所内的一些同志大抵认为从贾宝玉形象的思想性格还不能构成新人萌芽说,与此有关,《红楼梦》也难以称之为“市民文学”。对于后一个问题,在我们的讨论中出现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说《红楼梦》是描写四大家族的兴衰,是符合这部小说的实际的;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红楼梦》中写有贾、史、王、薛四个贵族家庭,但主要描写的是贾家,即荣、宁二府,因此不妨把毛泽东同志的见解理解为《红楼梦》描写了以贾府为代表的四个贵族家庭的兴衰;持这种看法的同志还猜度毛泽东同志所说“四大家族”带有即兴发挥的成份,因为据有的同志说,毛泽东同志发表这个见解时,在座的人中有《中国四大家族》的作者,毛泽东同志对着那位作者说:你写了一本《中国四大家族》,我看《红楼梦》也是描写的“四大家族”。
当时文学研究所内的这种讨论,本来是很正常的。坚持毛泽东同志的文艺学说的正确原则和是否赞同毛泽东同志就某个古代作家、作品发表的具体论点,这是有严格区别的。对这方面的一些具体论点表示赞同与不赞同,或者在赞同的前提下持若干相异看法,这同样也是正常的。在50年代中期,文学研究所内还传达过毛泽东同志的一个意见,大意是说,在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这个问题上,不应当根据《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的周秦封建社会的论点去批判不同的见解。
不能也不必要求研究者都来同意毛泽东同志就我国古代作家、作品发表的具体见解,但正如我们大家所知道的,毛泽东同志在这方面确实发表过不少精辟的论点。这从一个方面说明他十分熟谙我国传统文化。
作为一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和《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等著作中,提出和阐述了批判地继承文化遗产的正确原则和科学学说,我想,这同他熟谙我国传统文化这点也密不可分。
当然,毛泽东同志提出继承文化遗产的学说,也总结了“五四”以来的历史经验。应当说,“五四”以来文化界的一些著名人物,在继承文化遗产问题上也提出过比较正确的观点,但在冲击旧文化的同时确也存在矫枉过正现象。毛泽东同志在他的著作中曾指出“五四”时期一些领导人物的形式主义方法,即好的绝对地好,坏的绝对地坏的形而上学方法。这种形式主义方法也确实产生过很大的影响,也就带来了轻视文学传统的弱点。正是总结了这种历史经验,同时结合着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若干具体情况,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到清理古代民族文化的重要意义时,把发展民族新文化和提高民族自信心相提并论。
同样也是总结了“五四”以来文学运动的经验,毛泽东同志又强调吸收、借鉴外国的优秀文化,这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阐述得十分清楚。
在人们的实践和认识中总会发生迂回曲折现象,即使有了正确的理论,也并不注定在实践中不会产生偏差。建国以来,在一个时期内,我们确实又比较忽视吸收国外的文化经验,这其实是对毛泽东同志的“古今中外法”的偏离,也是对“五四”文化精神的偏离,新时期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文化界扭转了这种忽视现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在一段时间内,在不同的程度上又出现了对外国文化的一种盲目现象,形式主义方法也一度流行。因此,完整地理解并实践毛泽东同志的“古今中外法”,需要我们永远奋斗不懈,也永远是我们的光荣任务。
一位外国学者曾盛赞毛泽东同志的继承民族文化的观点,那是在60年代初举行的“北京科学讨论会”上,这位非洲学者在文学组的发言中谈到民族传统文学以及有关的问题时,对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的清理古代民族文化是发展民族新文化和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的论断,十分赞赏,这位学者还批评了某些西方学者所持的“欧洲中心论”以及由此而来的高傲态度。这位非洲学者是在欧洲接受高等教育的,当时他的祖国还未独立,正在进行民族解放斗争。由于这位学者是结合着他的感性体会来作出理性评价,说来很亲切,很有感染力。
此前不久正经历了一场离开毛泽东同志关于继承民族文化的学说,片面地、粗暴地否定很多文学遗产的批判运动,那就是1958年发生的学术思想批判运动,这个运动又是在一个片面的口号即“厚今薄古”的影响下发生的。但就是在1958年,毛泽东同志关心过当时全国唯一的专门发表古代文学研究文章的专刊——《光明日报》上的《文学遗产》专刊。这个专刊的编辑部原属中国作家协会古典文学部,后古典文学部撤消,改属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即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主编是陈翔鹤同志。不知是什么原因(或许是同当时过左的文化氛围有关),那年秋天,《文学遗产》编辑部忽然接到终刊的指令,终期后第三天,又传达了毛泽东同志的意见,说是毛泽东同志见到停刊启事后,很不赞成,要求继续出刊,哪怕一期也不能停。
我是在1955年到文学研究所工作的,参加的第一个集体科研项目是《红楼梦》研究,那时就听一位同志说,毛泽东同志认为《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形象是否是新人的萌芽这个问题可予讨论。到了60年代初,又听一位同志说,毛主席在一次谈话中提出了《红楼梦》描写四大家族的见解。对于前一个问题,当时所内的一些同志大抵认为从贾宝玉形象的思想性格还不能构成新人萌芽说,与此有关,《红楼梦》也难以称之为“市民文学”。对于后一个问题,在我们的讨论中出现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说《红楼梦》是描写四大家族的兴衰,是符合这部小说的实际的;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红楼梦》中写有贾、史、王、薛四个贵族家庭,但主要描写的是贾家,即荣、宁二府,因此不妨把毛泽东同志的见解理解为《红楼梦》描写了以贾府为代表的四个贵族家庭的兴衰;持这种看法的同志还猜度毛泽东同志所说“四大家族”带有即兴发挥的成份,因为据有的同志说,毛泽东同志发表这个见解时,在座的人中有《中国四大家族》的作者,毛泽东同志对着那位作者说:你写了一本《中国四大家族》,我看《红楼梦》也是描写的“四大家族”。
当时文学研究所内的这种讨论,本来是很正常的。坚持毛泽东同志的文艺学说的正确原则和是否赞同毛泽东同志就某个古代作家、作品发表的具体论点,这是有严格区别的。对这方面的一些具体论点表示赞同与不赞同,或者在赞同的前提下持若干相异看法,这同样也是正常的。在50年代中期,文学研究所内还传达过毛泽东同志的一个意见,大意是说,在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这个问题上,不应当根据《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的周秦封建社会的论点去批判不同的见解。
不能也不必要求研究者都来同意毛泽东同志就我国古代作家、作品发表的具体见解,但正如我们大家所知道的,毛泽东同志在这方面确实发表过不少精辟的论点。这从一个方面说明他十分熟谙我国传统文化。
作为一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和《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等著作中,提出和阐述了批判地继承文化遗产的正确原则和科学学说,我想,这同他熟谙我国传统文化这点也密不可分。
当然,毛泽东同志提出继承文化遗产的学说,也总结了“五四”以来的历史经验。应当说,“五四”以来文化界的一些著名人物,在继承文化遗产问题上也提出过比较正确的观点,但在冲击旧文化的同时确也存在矫枉过正现象。毛泽东同志在他的著作中曾指出“五四”时期一些领导人物的形式主义方法,即好的绝对地好,坏的绝对地坏的形而上学方法。这种形式主义方法也确实产生过很大的影响,也就带来了轻视文学传统的弱点。正是总结了这种历史经验,同时结合着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若干具体情况,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到清理古代民族文化的重要意义时,把发展民族新文化和提高民族自信心相提并论。
同样也是总结了“五四”以来文学运动的经验,毛泽东同志又强调吸收、借鉴外国的优秀文化,这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阐述得十分清楚。
在人们的实践和认识中总会发生迂回曲折现象,即使有了正确的理论,也并不注定在实践中不会产生偏差。建国以来,在一个时期内,我们确实又比较忽视吸收国外的文化经验,这其实是对毛泽东同志的“古今中外法”的偏离,也是对“五四”文化精神的偏离,新时期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文化界扭转了这种忽视现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在一段时间内,在不同的程度上又出现了对外国文化的一种盲目现象,形式主义方法也一度流行。因此,完整地理解并实践毛泽东同志的“古今中外法”,需要我们永远奋斗不懈,也永远是我们的光荣任务。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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