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树立司法为民观念 提升法院社会公信度
2003-08-26 17:24:48
贵州高院院长张林春发言
     中国法院网讯 (薛勇秀)  8月25日上午,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作了题为《树立“司法为民”观念为建设现代化法院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发言。

  张林春在发言中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法院工作要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全面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时时处处体现司法为民的思想。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要公正、公平地审理、执行好每起案件;推进法院改革,要以“公正与效率”为目标,提升法院社会公信度,维护法制权威;强化法官职业化建设,增强法官的服务意识,把提高审判水平和审判技能落脚到为人民服务上来。 

  1998年以来,贵州法院在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步,为人民法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张林春在发言中说,贵州高院在把握司法发展趋势和综合分析全省法院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认为当前提出建设现代化法院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已基本具备。在贵州建设现代化法院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培养高素质的司法人才,以培养高素质的法官为中心;二是要有先进的物质装备,要“以两庭建设为基础,以网络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物质装备和办公现代化建设;三是要有科学的管理方法,要以制度建设为载体,以狠抓落实为重点,以培育机制为核心,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最终目标,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四是要有浓厚的学习气氛,全省法院要大兴学习之风,营造崇尚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创建学习型法院,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审判技能。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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