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老虎”贪污藏枪被判无期
2003-08-18 08:32:36 | 来源:中新社 | 作者:张恩 爱刚
  日前,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长治市城郊供电分局长北供电站原站长丁秋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案成为当地一大新闻。

  丁秋续是长治市城郊供电分局长北供电站一名普通的供电站长,却利用职务之便,短短几年时间内受贿二十七万多元人民币,贪污电费一百四十三万多元。同时,还有一百一十四万六千多元人民币和一万八千二百多美元以及两万二千一百多元港币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涉案金额竟然高达三百多万元人民币。

  更叫常人难以理解的是曾获山西省电力系统“新长征突击手”称号的丁秋续,居然私藏各种枪三十一支、子弹两万余发。在其家中还藏有六罐黑色火药和大量枪支零部件。

  今年三月间,一个举报电话牵出这个百万巨贪。长治市检察机关派员进驻某企业秘密开展初查。仅用两天的时间就查清了举报事实,并取得了有关证人的证言。之后,检察机关果断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丁立案侦查,并立即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在立案的同时,对丁秋续立即抓捕,并对其住宅及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搜查。

  在取得确凿证据基础上,长治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八月中旬,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长治市城郊供电分局长北供电站原站长丁秋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地检察机关有关人士评论:一个看似寻常的普通供电站站长敛财竟然如此之巨,藏有枪支弹药如此之多,在长治市乃至山西省实属罕见。其罪名之多,案值之大,私藏枪支之多,刑期之重,创下了长治市检察系统重建以来侦破职务犯罪之最。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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