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法院:百岁老太权益得保障
2003-08-01 10:59:30
     中国法院网讯 (章晨煜)  “谢谢侬了!”,一百岁的老太赵阿妹,一手攥着小儿子送来的25000元钱,一手拉着长宁法院的首席调解员华东方。长宁法院人民调解窗口对这起即将提起诉讼的民事纠纷及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2003年6月的一天,赵老太的委托人在长宁法院正准备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老太的小儿子,当得知长宁法院设有“人民调解窗口”时,怀着不妨一试的心情,申请由人民调解员对他们的纠纷先行调解。窗口的人民调解员热心接待了他们,并安排人民调解员专门调解此纠纷。经调查得知,2000年的时候,老太赵阿妹,将其分得的拆村费人民币20,800元以及平时节俭下来的人民币5,500元,合计人民币26,300元交给了小儿子保管,后双方产生矛盾,现在赵老太为要求小儿子返还该钱款,屡次协商不通,请居委会调解也未得到解决,欲选择诉讼途径解决纠纷。6月16日下午,考虑到百岁老人行走不便,长宁法院的人民调解员们亲自来到了赵老太家进行调解,并要求赵老太的其他子女全部参加,以作为第三人和见证人。经调解,双方顺利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由小儿子一次性返还赵老太钱款共26,300元,并当场履行。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为人民调解窗口在人民法院审查立案阶段,依法、及时、有效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纠纷双方达成诉前和解提供了有益的初步尝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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