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现出三大“亮点” 2003年司法考试大纲解析
2003-07-15 13:07:31 | 来源:检察日报 | 作者:刘行星 姜晓雯
  由司法部制定的《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现已发行,同2002年的大纲相比,今年的大纲呈现出三大“亮点”。一是增加了考试目标、试卷结构以及考试要求等方面的透明度。二是考试科目上有了新的变化。在保留首次国家司法考试规定的13门外,增加了法制史,约占10分。三是在每一个考试科目中新增加了知识点考查的“基本要求”。考生可以据此区分与把握各类知识点的考查程度,复习时做到有的放矢。下面按考试科目,分别予以分析。

  法理学 本门科目变动较大,新增内容较多,共计25个考点,删除了4个考点。在章节编排上作了合并、分设等方面的调整,文字表述上也有了一些新的变化。新增内容显然是考生应当掌握的重点。主要是“法的现代化”、“法与政治”、“法与宗教”、“法与人权”等。

  法制史 本科目考点密集,考点的识记性较强,考生只要加强记忆,得分率应该说会很高。外国法制史中的“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与法理学的相关考点(如“法系”)和宪法的相关考点(如“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等有一定的联系,可结合掌握。

  宪法 本科目除增加了一节内容(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外,几乎未做任何变化。由于法官和检察官的社会地位、职位有对等性,许多情况下关于二者的规定有着共同性,因此可以对照复习,节省时间。但也应注意二者容易混淆的部分,以及它们和《律师法》相关规定的区别。国家机构部分的内容是本科目的考查重点。

  经济法 在试卷一的8门科目中分值所占比例最大,约为20%,但变化不大,只增加了6个考点,分布在第八章中,删除了4个考点。本科目法条依托性最强,约容纳20多部法律,可谓是众法林立,但法条多为技术性、政策性规范,基本上没什么理论性可言,熟记即可。本科目重点内容不明显,所含法条分值分部较为均匀,一部法条一般占两三分,有的法条考查的几率微乎其微,可以放弃。

  国际法 大纲增加了一章(第九章)和一节(“国际环境保护法”)的内容,这些内容在以前的律考中都曾经考过。此外,没有删除内容,也几乎没有什么修改内容。

  国际私法 大纲主要是增加了12个考点(第七章等)。本部分考点,基本上是国内法的涉外部分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内容,考点集中,得分较易。本科目以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的内容为重中之重。

  国际经济法 大纲变化较大,考点的增加、合并和修改部分都较多。世贸组织的法律制度成为考查热点,这也表明司法考试体现时代性。国际经济法是第一张试卷的重头戏,内容多而杂,且贸易术语和国际公约较多,容易混淆的内容也很多。

  法律职业道德 考点最少,只有19个,却占了10分,是所有考试科目中考点最密集的一门,也是最容易得分的科目,考生只要熟读区区34页指定用书,并结合《法官法》等法条,拿个满分也不在话下。

  刑法 大纲变化较大,总论部分增加了6个考点,分论部分变化最大,删除了119个考点,也就是119个罪名。同时,分论部分也新增加了4个考点,4个罪名做了修改。

  刑事诉讼法 大纲的主要变化是,增加了24个考点,删除了10个考点,对少量考点加以分立、细化或改写。增加的考点中,与法律文书有关的就占了8个,足见大纲对法律文书内容的重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本科增加的内容有20多个考点。重点是行政程序、WTO规则的适用问题等。删除的内容有20多个考点,而扩展的内容最多,重点是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诉讼证据等。

  民法 民法科目的新大纲有一定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增加了26个考点,删除了21个考点,个别考点有合并、分立和细化。其中变化最大的部分是知识产权,增加了一节内容(知识产权的保护),将驰名商标由原大纲的一个考点扩展为一节内容。

  商法 商法增加了一章的内容(第五章),主要体现在合伙企业法、票据法、保险法上。商法的重点是公司法与合伙企业法,考主观题的几率最大。

  民事诉讼法 大纲变化不大,增加了10个考点,个别考点有合并与细化的变动。由于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颁布不久,仍然是今年司法考试的热点。本科目在三大诉讼法中处于基础地位,理论性强,但法条是占分大户,考生应加强记忆,注意容易混淆考点的区别。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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