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杀国税女干部 杀人魔王唐陈天彬伏法
2003-07-01 14:04:21
     中国法院网讯 (简华良 罗德秋 陈晓霞)  近日,漳平市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公开逮捕15名犯罪嫌疑人,对9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同时,对抢劫犯唐陈天彬进行终审宣判,并执行死刑,杀人恶魔唐陈天彬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1999年8月3日晚,罪犯唐陈天彬乘着夜色,窜至漳平市桂园路67号,从房子的后沟爬到三楼阳台,旋开楼梯天棚塑料瓦上的螺丝,钻入住户汤丽林(漳平市国税局干部)家,盗走人民币300元及身份证、假首饰、存折、香烟等物品,逃离现场。

  1999年9月20日晚8时许,唐陈天彬又以同样的方式进入汤丽林家,正欲行窃,听到汤丽林回家开门的声音,唐陈天彬立即躲到二楼的阳台。汤丽林到家后发现唐陈天彬,大喊:“抓贼!”唐陈天彬见状,操起阳台上的一根镀锌管,朝汤丽林的头部用力乱打,致其倒下,后又用枕头捂其嘴脸部,用伤湿膏贴其口、鼻部,直至其死亡。而后,唐陈天彬离开现场到加油站买来汽油和打火机后又返回现场,把书本、床单等物堆在尸体上并浇上汽油,接着从卧室到客厅都倒上汽油,点燃后关上客厅门逃离现场。次日凌晨0时3分,漳平市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将火扑灭。

  唐陈天彬在逃两年多后,于2002年3月1日被公安部门抓获归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罪犯唐陈天彬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死刑。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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