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就今年司考答记者问
2003-06-20 09:59:01 | 来源:新华网
司法部18日发布了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确定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于7月1日至31日报名,10月11日、12日考试。为此,记者就报名者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司法部新闻发言人赵大程。
记者问:昨天,司法部发布公告,确定2003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正式启动。首先想请您谈谈司法部制定、出台此次考试方案的主要经过和情况。
答: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是我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确立后举行的第二次考试。去年3月,我们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举行了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为我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开了一个好头,社会也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但客观地讲,由于时间上的原因,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仍是一次具有过渡性、衔接性特点的考试,司法考试制度还需要通过理论的探讨和具体的实践不断加以健全和完善。对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如何进行,社会各界给予了广泛的关注。因此,司法部在设计、实施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采取了慎重的态度,考试方案的研究、论证、出台经历了一个较长的酝酿过程。
去年4月,在首次司法考试尚未结束之际,司法部就开始了今年考试的准备工作,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包括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总结首届考试的经验和不足,考察、收集并研究国外司法考试制度的有关经验和做法,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等。在此基础上,曾于去年底提出了一次性考试和阶段性考试两个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经过深入研究和论证,考虑到目前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正处在初创阶段,不宜做大规模调整的实际情况,司法部确定2003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实行一次性考试的方案,原定于今年5月初公布方案,6月1日启动考试,开始报名。由于非典疫情的出现,司法部推迟了考试方案的公布。随着非典疫情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有效控制,司法部研究并报国务院同意,决定启动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并于6月18日正式发布了公告。
记者问:请问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与去年的首次考试相比较,有哪些主要的特点和变化?
答:相对于去年的首次考试,今年除在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有所变化外,在其他一些方面也做了相应的调整,主要是:
在报名的条件上,依据法律规定,进一步严格和明确了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条件。即除法律许可的放宽地区人员,其他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到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外,报名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包括法律专业本科和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在报名方式上,除继续实行传统的现场报名方式外,还规定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同时,为提高报名效率,还增加了网上提前下载、填写报名表的辅助报名方式。
在考试的内容和科目上,为了全面检测应试人员对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试人员的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将对试卷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即在保持试卷基本结构基本不变(三张客观选择题试卷和一张主观案例分析题试卷)的前提下,加大客观题主观化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应试人员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的测试。同时,将对主观卷(试卷四)的试题形式和试题内容进行改造,突出对应试人员法律实务、法律思维、逻辑和文字能力的考查,适当增加无标准答案型的试题。在考试科目方面,为促进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合理衔接,今年将法制史增列为考试科目,从而保持了国家司法考试科目与高等法学本科教育十四门核心课程的基本一致。
在评卷方式上,为适应今年考试试题类型的变化,保证评卷结果的公平和公正,司法部将适当调整主观试题的评卷方式。即在对案例分析试题的评判过程中,通过建立各专业专家组,监督、抽查评卷标准执行、运用情况的做法,加大对评卷质量的控制力度。
记者问:请问应试人员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整体安排和报名、考试的主要要求,在司法部发布的考试公告中,已有明确规定,希望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对于报名和考试中一些具体政策、要求,以及个别情况,司法部也将随后在中国普法网举办的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在线咨询活动给予解答。届时,应试人员可就本人关心的问题进行在线咨询,也可以通过中国普法网的部长信箱等途径进行咨询,还可以随时向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咨询。这里我简要谈几点:
一是关于报名地点。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地点主要以户籍所在地为准,异地报名的,必须符合规定的异地报名条件,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是关于报名时间。司法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只是一个报名工作期间,具体的报名时间由各地司法厅(局)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报名工作能够顺利完成的前提下,在规定期间内,调整、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但各地的报名截止时间不能提前或推迟。因此,各地的报名人员应当注意本地司法行政机关发布的报名公告。
三是关于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在当地司法考试公告的时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的报名方式由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是关于报名材料。为方便报名,提高效率,节省报名人员现场填表时间,司法部已在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上公布了《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报名人员可在报名前登录中国普法网(网址: http://www.legalinfo.gov.cn )下载此表。
五是关于报名条件的审查。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带齐所需的报名材料,在报名时提交审验。无论是通过网上报名还是现场报名,无论是在网上填写报名表还是在现场填写报名表,都必须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有效。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方予报名。报名材料不真实或采用非法手段骗取报名的,即使以后通过了考试,一经查出,也不能被授予资格,已经取得资格的,也将被取消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六是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一定要带齐相关证件,按考场规则的要求进行考试,严禁任何违纪、作弊行为。在答卷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时,一定要按要求填写,保证所填内容准确、无误,以免评卷、登分时出现错误或被认定为作弊。因应试人员原因损坏答卷或答题卡,或填写(涂)不清、填错、不填姓名、准考证号,导致无法识别准考证号和姓名,无法判读成绩及成绩失准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记者问:考生在复习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为方便应试人员复习,司法部在今年5月已制定出版《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考试大纲既明确了考试科目、内容范围和各科目在试卷中所占的大致分值比例,还明确了考试的试卷结构和试题类型,提供了各种题型的样题。该大纲不仅是今年司法考试命题的依据,也是复习的依据。希望广大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复习应考。在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中,广大应试人员根据司法部颁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及其规定的考试科目,认真复习,积极备考。各有关院校和社会各界也举办复习培训和辅导,为应试人员提供一定的学习和复习便利。但我们也注意到,社会上也曾出现过一些以举办考前培训为名,欺骗应试人员,诈取钱财的现象,严重侵害了广大应试人员的利益。为此,我们提请广大应试人员注意,慎重选择。并重申,司法部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记者问:为保证国家司法考试的客观、公正和权威,司法部在今年的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公平、公正是国家司法考试坚持的基本原则。为保证国家司法考试的顺利实施,司法部在去年就提出了“四严”、“四最”的要求和目标。即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考试的组织工作中要做到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努力把国家司法考试办成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考试。为此,司法部已经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报名管理、命题规则、考务组织、评卷要求、违纪行为处理、考试工作监察以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等各个方面工作,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规章制度体系,使国家司法考试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同时,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还加强了对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要求,强化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完)
记者问:昨天,司法部发布公告,确定2003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正式启动。首先想请您谈谈司法部制定、出台此次考试方案的主要经过和情况。
答: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是我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确立后举行的第二次考试。去年3月,我们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举行了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为我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开了一个好头,社会也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但客观地讲,由于时间上的原因,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仍是一次具有过渡性、衔接性特点的考试,司法考试制度还需要通过理论的探讨和具体的实践不断加以健全和完善。对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如何进行,社会各界给予了广泛的关注。因此,司法部在设计、实施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采取了慎重的态度,考试方案的研究、论证、出台经历了一个较长的酝酿过程。
去年4月,在首次司法考试尚未结束之际,司法部就开始了今年考试的准备工作,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包括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总结首届考试的经验和不足,考察、收集并研究国外司法考试制度的有关经验和做法,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等。在此基础上,曾于去年底提出了一次性考试和阶段性考试两个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经过深入研究和论证,考虑到目前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正处在初创阶段,不宜做大规模调整的实际情况,司法部确定2003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实行一次性考试的方案,原定于今年5月初公布方案,6月1日启动考试,开始报名。由于非典疫情的出现,司法部推迟了考试方案的公布。随着非典疫情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有效控制,司法部研究并报国务院同意,决定启动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并于6月18日正式发布了公告。
记者问:请问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与去年的首次考试相比较,有哪些主要的特点和变化?
答:相对于去年的首次考试,今年除在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有所变化外,在其他一些方面也做了相应的调整,主要是:
在报名的条件上,依据法律规定,进一步严格和明确了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条件。即除法律许可的放宽地区人员,其他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到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外,报名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包括法律专业本科和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在报名方式上,除继续实行传统的现场报名方式外,还规定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同时,为提高报名效率,还增加了网上提前下载、填写报名表的辅助报名方式。
在考试的内容和科目上,为了全面检测应试人员对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试人员的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将对试卷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即在保持试卷基本结构基本不变(三张客观选择题试卷和一张主观案例分析题试卷)的前提下,加大客观题主观化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应试人员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的测试。同时,将对主观卷(试卷四)的试题形式和试题内容进行改造,突出对应试人员法律实务、法律思维、逻辑和文字能力的考查,适当增加无标准答案型的试题。在考试科目方面,为促进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合理衔接,今年将法制史增列为考试科目,从而保持了国家司法考试科目与高等法学本科教育十四门核心课程的基本一致。
在评卷方式上,为适应今年考试试题类型的变化,保证评卷结果的公平和公正,司法部将适当调整主观试题的评卷方式。即在对案例分析试题的评判过程中,通过建立各专业专家组,监督、抽查评卷标准执行、运用情况的做法,加大对评卷质量的控制力度。
记者问:请问应试人员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整体安排和报名、考试的主要要求,在司法部发布的考试公告中,已有明确规定,希望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对于报名和考试中一些具体政策、要求,以及个别情况,司法部也将随后在中国普法网举办的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在线咨询活动给予解答。届时,应试人员可就本人关心的问题进行在线咨询,也可以通过中国普法网的部长信箱等途径进行咨询,还可以随时向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咨询。这里我简要谈几点:
一是关于报名地点。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地点主要以户籍所在地为准,异地报名的,必须符合规定的异地报名条件,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是关于报名时间。司法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只是一个报名工作期间,具体的报名时间由各地司法厅(局)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报名工作能够顺利完成的前提下,在规定期间内,调整、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但各地的报名截止时间不能提前或推迟。因此,各地的报名人员应当注意本地司法行政机关发布的报名公告。
三是关于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在当地司法考试公告的时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的报名方式由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是关于报名材料。为方便报名,提高效率,节省报名人员现场填表时间,司法部已在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上公布了《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报名人员可在报名前登录中国普法网(网址: http://www.legalinfo.gov.cn )下载此表。
五是关于报名条件的审查。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带齐所需的报名材料,在报名时提交审验。无论是通过网上报名还是现场报名,无论是在网上填写报名表还是在现场填写报名表,都必须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有效。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方予报名。报名材料不真实或采用非法手段骗取报名的,即使以后通过了考试,一经查出,也不能被授予资格,已经取得资格的,也将被取消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六是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一定要带齐相关证件,按考场规则的要求进行考试,严禁任何违纪、作弊行为。在答卷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时,一定要按要求填写,保证所填内容准确、无误,以免评卷、登分时出现错误或被认定为作弊。因应试人员原因损坏答卷或答题卡,或填写(涂)不清、填错、不填姓名、准考证号,导致无法识别准考证号和姓名,无法判读成绩及成绩失准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记者问:考生在复习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为方便应试人员复习,司法部在今年5月已制定出版《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考试大纲既明确了考试科目、内容范围和各科目在试卷中所占的大致分值比例,还明确了考试的试卷结构和试题类型,提供了各种题型的样题。该大纲不仅是今年司法考试命题的依据,也是复习的依据。希望广大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复习应考。在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中,广大应试人员根据司法部颁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及其规定的考试科目,认真复习,积极备考。各有关院校和社会各界也举办复习培训和辅导,为应试人员提供一定的学习和复习便利。但我们也注意到,社会上也曾出现过一些以举办考前培训为名,欺骗应试人员,诈取钱财的现象,严重侵害了广大应试人员的利益。为此,我们提请广大应试人员注意,慎重选择。并重申,司法部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记者问:为保证国家司法考试的客观、公正和权威,司法部在今年的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公平、公正是国家司法考试坚持的基本原则。为保证国家司法考试的顺利实施,司法部在去年就提出了“四严”、“四最”的要求和目标。即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考试的组织工作中要做到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努力把国家司法考试办成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考试。为此,司法部已经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报名管理、命题规则、考务组织、评卷要求、违纪行为处理、考试工作监察以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等各个方面工作,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规章制度体系,使国家司法考试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同时,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还加强了对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要求,强化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完)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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