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销售劣药谋利 一乡村医生被处罚
2003-06-09 14:10:42
     中国法院网讯 (廖庆福)  近日,资溪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因销售、使用劣药被药品管理部门处罚的行政非诉案件,被执行人何某不但履行了行政处罚罚款600元,而且还承担了本案执行费用。

  何某系资溪县高阜镇港口村卫生所的一名乡村医生,长年在卫生所坐堂行医,效益尚可。近年来何某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通过不正当途径购进了一些劣药,欲进行销售和使用。2003年1月,资溪县药品监督管理所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查明了何某销售、使用劣药的行为,当场收缴了劣药,并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到期后,何某拒不履行该处罚决定,资溪县药品监督管理所遂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法院强制执行,执结了此案。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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