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被判刑一年
2003-01-20 15:40:46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唐伟利
  昨天,我省首起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刑事案件在萧山法院审结。

  章庆堂,今年38岁,是一位普通农民。2002年3月底,绍兴某企业找到他,称企业原生产过罗红霉素,现还有1吨不到的醋酸酐,想要他帮企业销售出去。之后,他了解到杭州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染料需要醋酸酐,2002年4月10日他装了一矿泉水瓶的醋酸酐来到杭州某化工有限公司,经该公司检验,纯度为98%,并表示同意收购。2002年4月16日他雇车直接到绍兴将该企业950公斤的醋酸酐拉到杭州某化工有限公司,他支付给绍兴企业2800元。可还没等他拿到“货款”赚到“利润”,他就被请进了公安机关。原来,由于杭州的这家化工公司涉及一件刑事案件,在2002年6月2日公安机关对该公司检查过程中,发现了章庆堂卖给该公司的醋酸酐。

  醋酸酐是国家管制的一类易制毒化学物品,销售醋酸酐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章庆堂事先是知道这样的规定的。

  经过开庭审理,法庭认为,章庆堂明知醋酸酐是国家管制的易制毒物品,但仍予以非法买卖,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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