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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扶栋梁擎天平
——厦门市中级法院队伍建设再谱新篇
2002-12-02 11:07:17 | 作者:郑金雄 周赞马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法院自去年荣获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后,从院长到普通工作人员,每个人的心中都思考着同一命题,思考着荣誉之后应该如何为时代、为人民、为特区留下什么。他们为此开展了“成绩面前找差距,荣誉之后谱新篇”的活动,总结前进道路上的成绩与不足,反思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年来,他们推出了一系列的创新改革,进行了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法官职业化建设,法院工作有了新的飞跃。
留给时代:一种更加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
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是时代的呼唤,新世纪的需要,也是厦门中院前进的重要法宝。他们把荣誉化为前进的动力,把赞扬声作为奋进的起点,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努力把一种更加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留给我们的新时代。
2001年底,该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法院工作,努力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意见》,决定用五年左右的时间确立一套保证公正与效率的审判运行程序,形成一个保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机制,培养一支保证公正与效率的法官队伍。在厦门中院的倡导和推动下,全市法院系统都在不断地探索和推进司法改革,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在司法前沿理论的指导下,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取得了一系列喜人的硕果:
——为缩短诉讼周期,及时化解消极因素,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今年10月制定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体现了“排除适用,简易前置”原则,如规定除了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的;发回重审或再审的;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三种情况下不适用简易程序外,其余案件均应优先适用简易程序,从而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2001年9月14日,思明区人民法院首次在庭审中使用法槌,得到了最高法院领导的肯定,今年6月1日在全国法院推广使用。
——2001年12月4日,在新中国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日,思明法院又推出“证人宣誓”制度。新华社、中新社两大通讯社发出通稿,海外华文报纸认为这是大陆法院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所实行的与国际接轨的改革。
——今年8月,同安法院实行专家证人制度,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1至2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问题进行说明。
在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理中,该院首次让医学教授作为被告的证人出庭,对有关的医学技术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既普及了知识,又让当事人输赢明白。
——今年5月,集美法院推行审判专业化改革,打破原有庭室格局,按照公法和私法的性质,分别设立负责刑事、行政审判的第一审判组与负责民商审判的第二审判组。各专业审判组根据法官个人的专业特点,按照婚姻家庭、房地产、劳动争议等纠纷类别,有所侧重地进行分案。这种专业审判模式有效地解决了以往各业务庭忙闲不均的问题,并防止产生合议庭合而不议、合而不审的现象,达到了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的效果。
——开元法院针对全年受理各类案件近1.2万件,一线审判人员人均承担的年办案任务250余件的情况,于今年4月试行负责庭前准备工作的准备法官、负责庭审裁判工作的裁判法官制度,把审判改革向深层的、动态的、牵动全局的审判机制改革推进。而鼓浪屿法院则实行预审法官制度,将法官分为庭审法官和预审法官,前者负责开庭审理,后者负责辅助性和程序性工作。
时代总是能为自己的前进找到创造者。正是这些改革中的星星点点,才构成了厦门法院司法改革的如火如荼;正是这些观念、制度及工作的不断创新,才无愧于时代对厦门法院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精神的要求。
留给人民:一个更加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形象
厦门中院的许多法官至今在脑海里还回响着朱珍钮院长的讲话:“我们接过的不是一般的奖牌,我们接受的是全市100多万人民沉甸甸的嘱托。为民执法是我们的天职,让人民满意是我们的目标。成绩面前,我们要更加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际的行动赢得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戴和支持。”
今年3月,该院党组决定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之前,有人认为,既然立了一等功,说明工作已经上了一定层次,没必要再整治;更有人担心,在荣获一等功之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会不会淡化已经取得的成绩,损害已经树立起来的形象?对此,该院党组认为,这几年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不能因此就降低了标准,也不能因为抓队伍建设已尽了力就满足于现状。正视问题是为了继续前进,揭露矛盾是为了敲响警钟,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在成绩中寻找差距,在经验中总结教训。
文明的司法作风,要让它深入人心,落实到具体层面,就要求人民法院从受理案件开始,到审理案件的各个环节,从点滴小事做起:
——为了健全法院外部监督机制,提高接访实效,厦门中院从今年7月1日起对院长接待日实行预约制。对一些真正有紧急、重大问题需要向院长当面反映的,当事人向立案庭提出要求院长接待的申请,法院将根据来访者的情况安排院长接访时间。如果属于一般信访的,则交由立案庭法官接待、解答;无理缠诉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而确属情况紧急、问题重大而需院长接待处理的,立案庭将会提出意见,报院长审批后,按院长批示安排接访时间、地点,通知被接访对象按指定时间到场,由院长及相关人员进行接待。
——湖里法院禾山法庭是厦门市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也是省高院授予的人民满意的好法庭,曾荣记集体二等功。为了让“青年文明号”更加文明,禾山法庭树立便民利民的观念,设立咨询服务台,对来访的群众、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解答;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使本辖区内大量的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减轻了法庭的案件压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思明法院向当事人赠送制作精美的《便民诉讼指南》,在大厅添置了沙发、茶几、便民箱、饮水机、复印机、农行收费代办点、老花镜、时钟、辖区地图,设立IC卡公用电话,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
正是这点点滴滴的便民服务措施,举起了一面弘扬司法文明的大旗,把温暖铺满诉讼之路,让法治的光辉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崇信法律的神圣和人民法院的权威。同时消除了落后思想对法治精神的抵制,改善了人民法院的办案环境,推动了正在进行的审判改革。
留给特区:一支更加刻苦钻研、敬业爱岗的队伍
审判工作的兴衰,关键在于队伍,成绩的取得源自始终不渝的队伍建设。但如何在建功之后让队伍继续洋溢着浩然正气、焕发出高昂的斗志,这是萦绕在厦门中院领导心头的一个课题。
——通过继续教育、学术调研、挂职锻炼,全力提升法官素质。中院党组制定出现代法院人才培养规划:五年内全市法院系统将培养5名博士、50名硕士;力争在两年内,培养出多名懂金融、房地产、股票、期货等业务知识的专家型法官;做好专家型法官、综合型管理人才和后备干部三支队伍的培养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法院的知识层次,完善法院人员结构,构建现代化法院。在四个方面展开:一是与华东政法学院联合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二是建立业务学习日制度,每月聘请法律专家为法官授课;三是组织法官出国培训工作;四是建立法官挂职锻炼制度。
——思明法院党组认为只有法官才是法院的主人,他们对法院的情况最为了解,也最有发言权,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法院工作发展的方向,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于是该院开展聚人心、促发展的“建言献策”活动,被采纳的,给予一定的奖励。院党组从中精心挑选出10条合理性、可行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党组年内必办的10件实事。“建言献策”活动的开展不但增强了大家的责任感和凝聚力,鼓舞了士气,调动了积极性,而且使领导班子进一步赢得了信任,提高了威信。为此,厦门市总工会授予他们“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
——不看资历看能力,不拘一格选人才,加大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对一些群众公认、有发展潜力、综合素质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列入后备干部行列,必要时可以破格提拔。为了巩固审判长选任制度的成果,中院在年初开展了全市法院的十佳审判长评比活动。另外,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也给法官们带来了强健的体魄与积极向上的精神,有效地提高了队伍的凝聚力与战斗力,促进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年的时间不算长,千头万绪的司法工作还得一件件地完成。一年来,厦门中院和思明法院分别荣获全省“十佳法院”的称号;厦门中院被省高院评为“抓队伍建设先进集体”;思明法院和开元法院的法官张嵘分别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对于荣誉之后的荣誉,厦门的法官们却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惦记自己的责任:时代进步的鼓点触动他们的思绪,人民期盼的目光关注他们的举动,文明城市的进步需要他们的敬业。
留给时代:一种更加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
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是时代的呼唤,新世纪的需要,也是厦门中院前进的重要法宝。他们把荣誉化为前进的动力,把赞扬声作为奋进的起点,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努力把一种更加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留给我们的新时代。
2001年底,该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法院工作,努力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意见》,决定用五年左右的时间确立一套保证公正与效率的审判运行程序,形成一个保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机制,培养一支保证公正与效率的法官队伍。在厦门中院的倡导和推动下,全市法院系统都在不断地探索和推进司法改革,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在司法前沿理论的指导下,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取得了一系列喜人的硕果:
——为缩短诉讼周期,及时化解消极因素,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今年10月制定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体现了“排除适用,简易前置”原则,如规定除了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的;发回重审或再审的;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三种情况下不适用简易程序外,其余案件均应优先适用简易程序,从而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2001年9月14日,思明区人民法院首次在庭审中使用法槌,得到了最高法院领导的肯定,今年6月1日在全国法院推广使用。
——2001年12月4日,在新中国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日,思明法院又推出“证人宣誓”制度。新华社、中新社两大通讯社发出通稿,海外华文报纸认为这是大陆法院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所实行的与国际接轨的改革。
——今年8月,同安法院实行专家证人制度,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1至2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问题进行说明。
在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理中,该院首次让医学教授作为被告的证人出庭,对有关的医学技术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既普及了知识,又让当事人输赢明白。
——今年5月,集美法院推行审判专业化改革,打破原有庭室格局,按照公法和私法的性质,分别设立负责刑事、行政审判的第一审判组与负责民商审判的第二审判组。各专业审判组根据法官个人的专业特点,按照婚姻家庭、房地产、劳动争议等纠纷类别,有所侧重地进行分案。这种专业审判模式有效地解决了以往各业务庭忙闲不均的问题,并防止产生合议庭合而不议、合而不审的现象,达到了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的效果。
——开元法院针对全年受理各类案件近1.2万件,一线审判人员人均承担的年办案任务250余件的情况,于今年4月试行负责庭前准备工作的准备法官、负责庭审裁判工作的裁判法官制度,把审判改革向深层的、动态的、牵动全局的审判机制改革推进。而鼓浪屿法院则实行预审法官制度,将法官分为庭审法官和预审法官,前者负责开庭审理,后者负责辅助性和程序性工作。
时代总是能为自己的前进找到创造者。正是这些改革中的星星点点,才构成了厦门法院司法改革的如火如荼;正是这些观念、制度及工作的不断创新,才无愧于时代对厦门法院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精神的要求。
留给人民:一个更加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形象
厦门中院的许多法官至今在脑海里还回响着朱珍钮院长的讲话:“我们接过的不是一般的奖牌,我们接受的是全市100多万人民沉甸甸的嘱托。为民执法是我们的天职,让人民满意是我们的目标。成绩面前,我们要更加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际的行动赢得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戴和支持。”
今年3月,该院党组决定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之前,有人认为,既然立了一等功,说明工作已经上了一定层次,没必要再整治;更有人担心,在荣获一等功之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会不会淡化已经取得的成绩,损害已经树立起来的形象?对此,该院党组认为,这几年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不能因此就降低了标准,也不能因为抓队伍建设已尽了力就满足于现状。正视问题是为了继续前进,揭露矛盾是为了敲响警钟,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在成绩中寻找差距,在经验中总结教训。
文明的司法作风,要让它深入人心,落实到具体层面,就要求人民法院从受理案件开始,到审理案件的各个环节,从点滴小事做起:
——为了健全法院外部监督机制,提高接访实效,厦门中院从今年7月1日起对院长接待日实行预约制。对一些真正有紧急、重大问题需要向院长当面反映的,当事人向立案庭提出要求院长接待的申请,法院将根据来访者的情况安排院长接访时间。如果属于一般信访的,则交由立案庭法官接待、解答;无理缠诉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而确属情况紧急、问题重大而需院长接待处理的,立案庭将会提出意见,报院长审批后,按院长批示安排接访时间、地点,通知被接访对象按指定时间到场,由院长及相关人员进行接待。
——湖里法院禾山法庭是厦门市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也是省高院授予的人民满意的好法庭,曾荣记集体二等功。为了让“青年文明号”更加文明,禾山法庭树立便民利民的观念,设立咨询服务台,对来访的群众、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解答;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使本辖区内大量的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减轻了法庭的案件压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思明法院向当事人赠送制作精美的《便民诉讼指南》,在大厅添置了沙发、茶几、便民箱、饮水机、复印机、农行收费代办点、老花镜、时钟、辖区地图,设立IC卡公用电话,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
正是这点点滴滴的便民服务措施,举起了一面弘扬司法文明的大旗,把温暖铺满诉讼之路,让法治的光辉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崇信法律的神圣和人民法院的权威。同时消除了落后思想对法治精神的抵制,改善了人民法院的办案环境,推动了正在进行的审判改革。
留给特区:一支更加刻苦钻研、敬业爱岗的队伍
审判工作的兴衰,关键在于队伍,成绩的取得源自始终不渝的队伍建设。但如何在建功之后让队伍继续洋溢着浩然正气、焕发出高昂的斗志,这是萦绕在厦门中院领导心头的一个课题。
——通过继续教育、学术调研、挂职锻炼,全力提升法官素质。中院党组制定出现代法院人才培养规划:五年内全市法院系统将培养5名博士、50名硕士;力争在两年内,培养出多名懂金融、房地产、股票、期货等业务知识的专家型法官;做好专家型法官、综合型管理人才和后备干部三支队伍的培养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法院的知识层次,完善法院人员结构,构建现代化法院。在四个方面展开:一是与华东政法学院联合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二是建立业务学习日制度,每月聘请法律专家为法官授课;三是组织法官出国培训工作;四是建立法官挂职锻炼制度。
——思明法院党组认为只有法官才是法院的主人,他们对法院的情况最为了解,也最有发言权,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法院工作发展的方向,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于是该院开展聚人心、促发展的“建言献策”活动,被采纳的,给予一定的奖励。院党组从中精心挑选出10条合理性、可行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党组年内必办的10件实事。“建言献策”活动的开展不但增强了大家的责任感和凝聚力,鼓舞了士气,调动了积极性,而且使领导班子进一步赢得了信任,提高了威信。为此,厦门市总工会授予他们“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
——不看资历看能力,不拘一格选人才,加大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对一些群众公认、有发展潜力、综合素质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列入后备干部行列,必要时可以破格提拔。为了巩固审判长选任制度的成果,中院在年初开展了全市法院的十佳审判长评比活动。另外,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也给法官们带来了强健的体魄与积极向上的精神,有效地提高了队伍的凝聚力与战斗力,促进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年的时间不算长,千头万绪的司法工作还得一件件地完成。一年来,厦门中院和思明法院分别荣获全省“十佳法院”的称号;厦门中院被省高院评为“抓队伍建设先进集体”;思明法院和开元法院的法官张嵘分别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对于荣誉之后的荣誉,厦门的法官们却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惦记自己的责任:时代进步的鼓点触动他们的思绪,人民期盼的目光关注他们的举动,文明城市的进步需要他们的敬业。
责任编辑: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