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6名司法考试过关者因学历有问题丢了资格
2002-11-18 14:59:33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游春亮 刘洪群 张春林
日前,广东省各地司法考试办公室开始向通过首次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全省一千八百多名合格人员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记者日前在采访广东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时了解到,该省共有16名已通过这次考试的考生,因学历有问题,其考试成绩被认为无效,不予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据广东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广东省国家司法考试部门从今年7月份开始,对首次国家司法考试过关的一千八百多人进行了认真的资格审核,尤其是学历真实性的考核。对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无效的、伪造的或查不到能证明该证书有效性的合法依据的,由广东省司法厅作出决定:该考生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颁发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司法部申请复议。
据介绍,此次全省审核过程中共有17名考生被学校反馈有问题,经教育部门鉴定后,除1人学历真实有效,其余16人的学历分别被鉴定为无效、伪造及国家不承认学历。
据了解,为方便领证人员核对证书中的有关资格情况及防止社会不法人员伪造证书及非法利用,广东省司法考试办公室目前已与电信部门合作,开通了16890883的查询热线电话。
记者日前在采访广东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时了解到,该省共有16名已通过这次考试的考生,因学历有问题,其考试成绩被认为无效,不予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据广东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广东省国家司法考试部门从今年7月份开始,对首次国家司法考试过关的一千八百多人进行了认真的资格审核,尤其是学历真实性的考核。对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无效的、伪造的或查不到能证明该证书有效性的合法依据的,由广东省司法厅作出决定:该考生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颁发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司法部申请复议。
据介绍,此次全省审核过程中共有17名考生被学校反馈有问题,经教育部门鉴定后,除1人学历真实有效,其余16人的学历分别被鉴定为无效、伪造及国家不承认学历。
据了解,为方便领证人员核对证书中的有关资格情况及防止社会不法人员伪造证书及非法利用,广东省司法考试办公室目前已与电信部门合作,开通了16890883的查询热线电话。
责任编辑:薛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