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作风是个长期任务
2002-10-14 08:24:01 | 作者:倪寿明
  最高法院机关“转变作风年”活动从改进领导作风,转变工作作风、审判作风和学风四个方面入手,初步解决了一些突出的问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机关内长期形成的一些不良作风问题,靠一两次活动是不可能得到根本性解决的。在党的十六大召开前夕,最高法院机关及时地对前一段工作进行交流、总结,对今后工作提出新要求,就是要把机关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好。应当说,这既是一个总结会,又是一个转变作风的再动员会。

  转变工作作风是一个长期的任务,贵在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任何“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都是有害的。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各地法院也正在积极地开展“转变审判作风年”活动。这些活动虽有阶段性,但决不是搞一阵风,更不是权益之计。而必须与法院队伍建设的整体思路有机地结合起来,步子要实,眼光要远,一次解决几个突出问题,积小胜为大胜,逐步实现人民法院审判作风的根本好转。

  转变工作作风是一个艰巨的任务,贵在脚踏实地、注重实效。良好的作风只有落实到行动上才会产生效果,才能带来变化。这是转变作风的核心内容。良好的作风既是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保证。良好的工作作风,就是要以埋头苦干、务求实效的态度推进落实;以行之有效的责任制度和督查机制确保落实;以实实在在、群众认可的政绩检验落实。最高法院最近部署的“四项制度”的专项检查,也是对各地工作作风、审判作风是否着重实效的一次大检查。

  转变工作作风必须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才能落到实处。最高法院机关把“转变作风年”活动汇报会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一起开,抓到了点子上,抓到了关键处。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必将形成推进工作作风转变的巨大合力。这是许多先进单位总结的宝贵经验。党的十六大召开在即,充分地认清这一点,对于我们实行好“一岗双责”制,通过抓好机关党建,促进作风的转变,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责任编辑: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