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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14:30,西城法院审理“购房十载未取得所有权证书 诉至法院维权请求解除合同”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主持人田原,今天我们将在西城法院为您现场直播西城法院审理的“购房十载未取得所有权证书 诉至法院维权请求解除合同”案,感谢您的关注。[14:27:22]
- [主持人]:原告李女士诉称:2006年6月27日与被告就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东侧庄胜城商业中心北京庄胜崇光百货商场(Ⅱ)83237号房屋预售事宜签订了编号为Y284241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被告应于2006年6月1日向原告交付房屋,如因被告原因未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360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告有权退房,被告应退还原告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存款利率给付利息。2006年6月27日,原告依约支付了购房款105000元、印花税53元。原告应于2007年6月1日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因被告的责任,导致原告至今未能取得。原告认为根据合同第二十条“(二)转移登记”之约定内容及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有权提出解除合同。被告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合同依法解除后,被告应予退还购房款、印花税并支付利息。
本案亮点:购买房屋十余年无法取得所有权证书,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关注法院如何审理。[14:28:21] - [主持人]:本案采取简易程序,由西城法院民一庭高磊法官独任审理,由书记员王溪担任法庭记录。
法庭已经做好开庭准备,下面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14:29:57] -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一、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
二、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在旁听时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
三、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新闻记者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以移动通讯等方式传播审判活动;
四、开庭期间,请所有人员将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或设置到静音状态;
五、请所有人员保持法庭内整洁,不准吸烟或乱扔废弃物;
六、法庭庭审秩序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保护,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员、值庭人员、司法警察有权予以劝告、制止,不听劝阻的,视其情节轻重,审判员可以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或者责令其退出法庭。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4:30:30] - [审判员]:现在开庭。请坐下。现在核实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原告及代理人、被告及代理人)
原告李某,女,1964年7月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委托代理人袁玉柱,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
法定代表人周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冉宁,男,1987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公司员工,住员工宿舍。[14:30:39] - [审判员]:原告的诉讼请求?[14:32:18]
- [原告]:1、判令解除原告和被告就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东侧北京庄胜崇光百货商场(Ⅱ)4289号商铺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2、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购房款人民币206757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退房款利息人民币80887.52元。4、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人民币206.76元。5、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购房代收印花税人民币113元。6、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同诉状。[14:32:51]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14:33:02]
- [被告]:退还原告购房款,原告应当配合我方办理涉案房屋的解除预售备案登记手续。违约金及利息过高不同意支付。[14:33:18]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下面由原告提交证据,被告质证。[14:34:02]
- [原告]:证据1、发票、收据、购房合同(复印件)证明支付被告购房款以及印花税的事实。[14:34:13]
- [审判员]:被告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是否认可?[14:34:56]
- [被告]:证据1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认可。[14:35:04]
- [审判员]:原告是否还有证据出示。[14:35:28]
- [原告]:没有。[14:35:49]
- [审判员]:被是否有证据向法庭出示?[14:35:58]
- [被告]:没有。[14:36:14]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14:36:28]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4:36:54]
- [审判员]:被告发表辩论意见。[14:37:05]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14:37:32]
- [审判员]:法庭辩论到此结束,双方当事人有协商解决的意愿吗?[14:37:46]
- [原告]:不同意协商。[14:38:00]
- [被告]:不同意协商。[14:38:14]
- [审判员]:一方不同意协商我们不再作调解工作,双方作最后陈述。[14:38:30]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4:38:44]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14:38:53]
- [审判员]: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现在休庭,双方看笔录签字。[14:39:16]
- [主持人]: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特别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蒋琳丽(导播)、张晓奕(庭审记录)、董丽娜(摄像)对本次网络直播给予的支持![14:43:18]
- [导播 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14:4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