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审判大楼

案件合议庭

被上诉方

案件审判长

上诉方

网络直播现场

庭审现场
9月22日10:30,二中院审理“买卖房屋网签避税,合同逾期谁违约”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二中院本次网上直播,我是直播主持人。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买卖房屋网签避税,合同逾期谁违约”案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参与!
    下面简要介绍今天这起案件的案情。
    [10:38:09]
  • [主持人]:
    王某诉称:其与冀某、刘某通过北京某房地产经纪中心签订合同买卖房屋。根据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超过30日,其有权解除合同签约后,对方逾期50天才向其付首付款,已构成合同解除的条件。之后,因对方原因,房屋过户手续未在约定日前完成。王某认为对方构成根本性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冀某、刘某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其已经履行了主要合同义务。原告认为网签违规违法,与本案无关,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不同意解除合同。
    第三人房地产经纪中心称:诉争房屋的网签问题是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谈好了要进行二次网签,第一次做合同价格,便于冀某、刘某向银行贷款,然后撤销该网签,第二次网签做较低价格,冀某、刘某能避税,但在履行过程中,王某不同意避税的做法。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合同,冀某、刘某支付违约金,并驳回冀某、刘某的反诉请求。冀某、刘某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10:39:34]
  • [主持人]:
    现在双方当事人均已进入法庭,法庭审理马上开始,请大家继续关注本次直播进程。
    庭审现在开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10:39:57]
  • [书记员 李丽]:
    宣布法庭纪律: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就座后)
    请坐下
    [10:40:21]
  • [审判长 周孟峰]:
    (轻敲法槌)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基本信息。
    [10:42:15]
  • [审判长 周孟峰]:
    双方对对方的诉讼身份有异议吗?
    [10:49:28]
  • [双方当事人]:
    无异议。
    [10:50:17]
  • [审判长 周孟峰]:
    经审查,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参加诉讼。
    (敲击法槌)
    现在开庭,今天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冀某、刘某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本案是冀某、刘某不服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的。根据我国民诉法规定,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的原则;二审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实行“合议制”原则。本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由审判长周孟峰、审判员姚颖、审判员李珊组成合议庭负责对本案进行审理。我叫周孟峰,担任本案审判长,坐在我左边的是审判员李珊,坐在我右边的是审判员姚颖。法官助理是宋佳,法庭记录由本院书记员李丽担任。对以上内容,双方是否听清?
    [10:50:47]
  • [双方当事人]:
    听清了。
    [10:54:06]
  • [审判长 周孟峰]:
    下面宣布当事人在诉讼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诉讼义务。诉讼权利,主要有如下七项:1、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依法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将依法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2、有陈述案件事实和进行辩论的权利;3、有提供新的证据的权利;4、双方对对方提供的证据享有相互质证的权利;5、有撤回上诉、请求调解和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6、有查阅本案开庭或谈话记录的权利;7、对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依法有提出申请回避的权利。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诉讼义务,主要有如下四项:1、尊重法庭、尊重对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法庭规则,听从法官指挥,发言按顺序进行;3、根据民诉法规定的“诚信原则”,陈述案件事实必须要实事求是,并如实提供证据;提供新证据应当符合民诉法要求;4、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如有发生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妨碍法院正常审理案件的,根据不同情况,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被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罚款、拘留的法律责任。对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是否听清?
    [10:54:21]
  • [双方当事人]:
    听清了。
    [10:54:45]
  • [审判长 周孟峰]:
    对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10:55:06]
  • [双方当事人]:
    不申请。
    [10:55:25]
  • [审判长 周孟峰]: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上诉人陈述上诉请求及理由。
    [10:56:22]
  • [上诉人 冀某、刘某]:
    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者改判支持我的一审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详见上诉状,略)
    [10:56:35]
  • [审判长 周孟峰]:
    简要概述上诉事实和理由。
    [10:56:48]
  • [上诉人 冀某、刘某]:
    诉争房屋合同明确约定按照最低指导价过户,后来由于房价上涨,被上诉人拒绝配合我们撤销第一次低价网签,要求按照全部购房款进行网签,后来在协商办理网签当日告知我们没有办法办理网签。双方目前都同意按照援原款交税,合同仍然可以履行,一审认定错误;一审判决按照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没有依据,我们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每日是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而没有20%的违约金约定;此外,解除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没有法律依据,居间合同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10:56:58]
  • [审判长 周孟峰]:
    被上诉人发表答辩意见。
    [10:58:15]
  • [被上诉人 王某]:
    同意一审判决。一审法院认定诉争房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正确,对方低价网签高价过户这种做法是建委明令禁止的,这种操作也违反了银行批贷条件,这种做法导致我们会承担无法拿到全款的风险,因此我方一直没有同意这种做法。合同无法履行的责任在于对方,一审法院认定正确。关于违约金20%的认定问题,我们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类似这种违约行为应当承担20%的违约金,我方认为补充协议和买卖合同属于统一法律关系下面的系列合同,双方有明确约定。
    [10:58:33]
  • [审判长 周孟峰]:
    原审第三人发表陈述意见。
    [11:03:06]
  • [第三人]:
    不发表对一审判决的意见。作为居间方我们会在交易过程中进行解释,双方应该很清楚流程,这种高贷低过的做法也会阐述清楚。我问过经办人,已经阐述清楚。
    [11:03:19]
  • [审判长 周孟峰]:
    经过庭前会议,主要有以下争议事实。1、双方函件往来过程一审认定有误,这一点我们合议庭之后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为准;2、关于20%违约金的认定,也会以证据为准进行认定;3、一审法院漏查装修款补充协议,二审法院补充查明。对这三点有异议吗?
    [11:03:37]
  • [双方当事人]:
    没有异议。
    [11:03:55]
  • [审判长 周孟峰]:
    被上诉人和第三人说一下对上诉人提交的录音证据的质证意见。
    [11:12:13]
  • [被上诉人 王某]:
    真实性认可。但是该证据形成时间在一审诉讼之前,上诉人也没有说明一审没有提交的理由,请求二审法院不予采纳;证据不完整,整个录音38分钟,上诉人只提交了2分钟,没有完整反映双方意思;交税的问题不是谈话的重点内容,该证据不能证明上诉人同意全额交税,也不能反映上诉人的正确态度;录音之后,事实上上诉人也没有全额缴税;上诉人直到2016年10月17日依然发送律师函要求我方配合网签手续,当时已经完成批贷,这证明对方依然想要二次网签。综上,录音不能证明上诉人愿意全额交税。
    [11:12:31]
  • [第三人]:
    真实性认可,其他没有意见。
    [11:12:55]
  • [审判长 周孟峰]:
    第三人,二次网签和低价网签都和当事人说明过吗?
    [11:14:13]
  • [第三人]:
    说过,都说过。
    [11:14:25]
  • [上诉人 冀某、刘某]:
    说过低价网签,没有说过二次网签。
    [11:14:38]
  • [被上诉人 王某]:
    都没有说过。
    [11:14:53]
  • [审判长 周孟峰]:
    怎么解释装修款补充协议的签订?
    [11:15:09]
  • [被上诉人 王某]:
    装修款补充协议没有进行过单独解释,当时拿了很多合同一下子就签订了。
    [11:15:25]
  • [上诉人 冀某、刘某]:
    我当时见王某在第一面,对方就说过咱们合理避税。
    [11:15:41]
  • [审判长 周孟峰]:
    你们合同约定的税款如何负担在哪里?
    [11:16:59]
  • [上诉人 冀某、刘某]:
    居间合同第六条,约定由我们负担。
    [11:17:16]
  • [审判长 周孟峰]:
    上诉人你们理解中介和对方跟你们说的合理避税是什么样的当时,有概念吗?
    [11:17:29]
  • [上诉人 冀某、刘某]:
    当时没有概念。具体怎么操作签订合同时没有概念。
    [11:17:41]
  • [审判长 周孟峰]:
    被上诉人承诺过对方会配合他们合理避税吗?
    [11:17:55]
  • [被上诉人 王某]:
    没有。
    [11:18:10]
  • [审判长 周孟峰]:
    第三人具体解释过吗,网签的问题都提到了?
    [11:18:30]
  • [第三人]:
    都说过了。
    [11:18:45]
  • [上诉人 冀某、刘某]:
    中介说过会按照最低指导价过户。
    [11:18:56]
  • [审判长 周孟峰]:
    双方还有其他事实要补充吗?
    [11:21:09]
  • [上诉人 冀某、刘某]:
    我们9月12日的电话录音已经明确表示我们要全款纳税,高贷低过不是持续进行的。
    [11:21:40]
  • [审判长 周孟峰]: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发表辩论意见。本案归纳了三个争议焦点:1、税费争议。2、合同能否继续履行的问题。3、首付款迟延履行问题。
    [11:22:18]
  • [上诉人 冀某、刘某]:
    首先,阴阳合同明确不合法我们认可,但是阴阳合同发生争议之后的诉争,我们已经放弃了阴阳合同,录音证据显示我们明确表示全款纳税,因此不存在税款争议了。233万的装修配套非常明显就是为了低价网签,对方肯定会知道。其次,原有第一次网签属于申请撤销状态因此无法继续履行是没有依据的。第三,首付款迟延履行我们承认,但是突然增高的首付款我们有理由,对方存在过错,因为对方发送了催告函和起诉状,都表示对方放弃了合同解除权。第四,20%的违约金只针对补充协议的内容,而且其内容和合同不存在冲突;第五,关于法院释明权的问题,我们一审的时候说“20%的违约金是合理的”原因在于一审法官释明不清晰,因此,这20%违约金的判决没有依据。
    [11:22:34]
  • [被上诉人 王某]:
    首先,关于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建委明确规定,已经申请撤销的网签不能继续履行。对方提出可以办理新网签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合同不能无限期履行。首付款拖延,交税手续不配合,我们不可能无条件配合重新配合网签,合同解除条件已经成熟,继续履行合同将损害我方当事人利益;其次,关于我们诉讼中是否放弃了要求对方继续履行的权利。我们在对方已经违约的情况下,发放催告函不代表我们放弃继续履行的请求权,我们可以要求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11:35:14]
  • [第三人]:
    10月14日交税的问题,如果不提前通知,我们就没有办法提前排号,因此不能办理完成交税;而且核验做完之后有期限,核验完成之后需要在一定时间内网签完成;此外,我们坚持认为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不存在根本履行障碍。
    [11:35:36]
  • [审判长 周孟峰]:
    法庭 辩论结束,双方如有未尽事宜,请于庭后三日内提交至法院。
    [11:36:48]
  • [双方当事人]:
    好的。
    [11:37:14]
  • [审判长 周孟峰]:
    法庭辩论结束,下面双方进行最后陈述。
    [11:37:27]
  • [上诉人 冀某、刘某]:
    坚持上诉请求。
    [11:37:42]
  • [被上诉人 王某]:
    坚持答辩意见。
    [11:38:07]
  • [第三人]:
    继续履行合同。
    [11:38:24]
  • [审判长 周孟峰]: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自愿平等合法的情况下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吗?
    [11:38:38]
  • [上诉人 冀某、刘某]:
    同意,但是以履行合同为基础。
    [11:38:51]
  • [上诉人 冀某、刘某]:
    同意,但是以履行合同为基础。
    [11:38:51]
  • [被上诉人 王某]:
    同意,但是以解除合同为基础。
    [11:39:11]
  • [审判长 周孟峰]:
    因双方分歧较大,法院不再调解,如双方在庭后可达成调解,及时告知法庭。
    [11:39:37]
  • [双方当事人]:
    知道了。
    [11:39:49]
  • [审判长 周孟峰]:
    法庭现在向双方征求送达二审文书的送达方式,双方的意见?
    [11:40:12]
  • [双方当事人]:
    请求法院邮寄送达二审文书,地址以签署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的地址为准。
    [11:40:30]
  • [审判长 周孟峰]:
    双方如不能达成调解,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合议,择日宣判,双方看笔录签字。现在休庭。(敲击法槌)
    [11:40:52]
  • [主持人]:
    今天的网络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民一庭韩舒同,研究室王鑫刚辛苦工作,感谢网友关注,再见。
    [11:41:11]
  • [声明]:
    此记录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1:4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