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法院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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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9:30,西城法院审理“新企业使用旧公章 合同责任由谁来当” 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主持人田原,今天我们将在西城法院为您现场直播西城法院审理的“新企业使用旧公章 合同责任由谁来当”案,感谢您的关注。
    [09:26:54]
  • [主持人]:
    原告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诉称:2004年8月16日,中国某银行北京骡马市支行与北京某农场签订借款合同,后某银行依约放款,但某农场未能按期清偿贷款,后银行将债权转让给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某农场答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因为与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相对方是不是北京某农场。
    本案亮点:本案中北京某农场工商信息显示其为2000年即告成立,但其长期在使用其分立以前的农场的公章进行民事活动,包括本案中2004年签订的借款合同也使用的是前农场的公章。因此本案审理的难点在于认定真正的借款主体到底是谁。
    [09:27:15]
  • [主持人]:
    本案采取普通程序,由西城法院金融街人民法庭陈婵法官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高鲁峰、王嘉蕾共同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何宗遥担任法庭记录。
    法庭已经做好开庭准备,下面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09:27:55]
  • [书记员]: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一、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
    二、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在旁听时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
    三、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新闻记者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以移动通讯等方式传播审判活动;
    四、开庭期间,请所有人员将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或设置到静音状态;
    五、请所有人员保持法庭内整洁,不准吸烟或乱扔废弃物;
    六、法庭庭审秩序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保护,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员、值庭人员、司法警察有权予以劝告、制止,不听劝阻的,视其情节轻重,审判员可以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或者责令其退出法庭。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09:28:15]
  • [审判长]:
    现在开庭,今天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与被告某农场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本院法官陈婵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高鲁峰、王嘉蕾组成合议庭,书记员何宗遥担任法庭记录。原告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志远、被告某农场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某某、黄某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一)申请回避;(二)收集、提供证据;(三)委托代理人;(四)进行辩论、请求调解;(五)原、告有增加、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权;(六)被告有反驳、反诉权利;(七)提起上诉;(八)最后陈述的权利。
    双方应遵守下列义务:(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二)听从法庭指挥;(三)遵守法庭纪律;(四)如实陈述事实;(五)自觉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以上内容当事人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09:37:58]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
    [09:38:50]
  • [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
    [09:39:09]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09:39:20]
  • [原告]:
    (事实与理由同起诉状,略)。现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
    1. 某农场偿还原告债权本金535万元;2. 某农场偿还原告截至2016年3月20日的债权利息8207703.1元,自2016年3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标准计算。3.原告对某农场抵押的位于黑龙江省某农场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有权优先受偿;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09:39:36]
  • [被告]:
    被告答辩
    [09:40:40]
  • [被告]: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详见书面答辩状。理由:1.原告丧失胜诉权,原告2007年4月19日 ,据当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已经到期,在此期间农行没有采取任何催收措施,只是在2011年11月16日采取公告方式催收,公告催收只是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时候才能采取,所以原告应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催收;2.某银行由于怠于行使权利而增加的的利息,我们不同意给付;3.我方名下的两处房产已经过抵押期限,原告没有延长抵押期限,而且原告只有对房屋抵押,而土地没有进行抵押。
    [09:40:49]
  • [审判长]: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原告举证,被告质证。
    [09:47:25]
  • [原告]:
    证据一、(骡)农银借字(2004)第2054号《借款合同》及借款凭证,证明目的见证据目录。
    [09:47:54]
  • [被告]:
    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认可。
    [09:48:22]
  • [原告]:
    证据二、(骡)农银抵字(2004)第1536号《抵押合同》及权利证书,证明目的见证据目录。
    [09:48:37]
  • [被告]:
    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只能证明在借款时设立抵押权,抵押权的期限已过,没有登记土地抵押。
    [09:50:05]
  • [原告]:
    证据三、农行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2份及催收公证书1份,证明目的见证据目录。
    [09:50:18]
  • [被告]:
    真实性认可。
    [09:50:56]
  • [原告]:
    证据四、编号为京宣委批转字(2016)第003号《委托资产分户转让协议(债权)》,证明目的见证据目录。
    [09:51:15]
  • [被告]:
    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认可
    [09:52:56]
  • [原告]:
    证据五、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公告《金融时报》第六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证明目的见证据目录。
    [09:53:15]
  • [被告]:
    真实性认可,根据该司法解释20条,仅适用于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前该债务已经过诉讼时效
    [09:53:39]
  • [原告]:
    证据六、房屋产权证明,证明抵押房屋所有人为被告
    [09:54:04]
  • [被告]:
    真实性认可
    [09:56:17]
  • [原告]:
    证据七、北京某农场工商档案,证明某农场为本案适格被告
    [09:58:41]
  • [被告]:
    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认可
    [10:00:00]
  • [原告]:
    证明八、2011、2013、2015年催收报纸,证明某银行在报纸上对债权进行催收,诉讼时效中断,所以,本案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10:00:21]
  • [被告]:
    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本案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不适用公告形式进行催收
    [10:01:59]
  • [审判长]:
    原告有证据证明该不良资产属于国务院剥离的不良资产吗,有证据证明可以适用公告报纸催收方式中断诉讼时效吗
    [10:02:20]
  • [原告]:
    三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10:04:53]
  • [审判长]:
    原告继续举证。
    [10:05:09]
  • [原告]:
    举证完毕。
    [10:05:24]
  • [审判长]:
    被告出示证据。
    [10:05:34]
  • [被告]:
    没有证据。
    [10:05:50]
  • [审判长]:
    起诉之后,截至庭审之日,被告有无新的还款
    [10:06:29]
  • [原告]:
    没有
    [10:07:53]
  • [被告]:
    没有
    [10:08:05]
  • [审判长]:
    双方就事实部分,有没有补充
    [10:08:14]
  • [原告]:
    没有
    [10:08:54]
  • [被告]:
    没有
    [10:09:07]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
    [10:10:07]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1.本案没有过诉讼时效,最后一笔盖章签收的为2011年8月16日之后,而我们在时效内进行了报纸公告催收。2.财政部有相应的条文,法2011 144号指向财政部规定,第18条规定能过说明农业银行能达成通过报纸催收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的丧失和消灭随主债权,本案抵押权仍有效。
    [10:10:18]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我方坚持认为2009年之后诉讼时效已过,已成为既成事实,不能因任何形式而改变。
    [10:14:11]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10:14:41]
  • [原告]:
    同意调解。
    [10:16:36]
  • [被告]:
    同意调解,我方同意偿还本金,不同意利息部分。
    [10:16:55]
  • [原告]:
    不同意该调解意见。
    [10:17:20]
  • [审判长]:
    鉴于双方庭审过程中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给予双方15天时间庭下调解,现在进行最后陈述。
    [10:17:33]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0:18:26]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0:18:37]
  • [审判长]:
    现在休庭,看笔录无误签字。
    [10:18:47]
  • [主持人]:
    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特别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张志毅(导播)、成梓铭(庭审记录)、李苑菁(摄像)对本次网络直播给予的支持!
    [10:19:08]
  • [导播 声明]:
    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
    [10: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