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为“知假买假”厘清边界
2023-12-22 09:00: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玉胜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需求,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4件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从支持消费者维权行为、在生活消费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两方面出发,统一了相关案件的裁判规则,引导生产经营者合法生产经营、消费者理性维权,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对“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行为的争议,多集中于动机和“消费者”身份的质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典型案例,旨在为知假买假行为以案释法和厘清边界,这对于澄清认知、消弭争议、执法统一,无疑具有指导意义。
比如,在原告沙某在网店先后4次购买“黄芪薏米饼干”案例中,沙某以产品添加黄芪粉违反有关规定为由,起诉请求经营者退还总价款4176元,并支付相对于价款十倍的赔偿金41760元;但法院仅对其未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首购30盒,裁定为惩罚性赔偿,对其后续购买的40盒、60盒、100盒产品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则不予支持。这充分体现出具体案情具体判罚的“罚过相当”原则。
贯彻食品领域的惩罚性赔偿规则,既要防止因违法行为被追责概率低、违法成本低而形成的负面激励,又要规避以远超出生活消费需要而知假买假的不当牟利,更要发挥以公益诉讼打击和遏制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作用。期待行政监管、司法惩戒和消费者维权三方同向发力,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保障人民健康。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