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15个月还完67万多感觉天亮了
2023-07-11 11:03:22 | 来源:央视新闻、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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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提前15个月还完67万多感觉天亮了#冲上微博热搜第一,总阅读量达3.1亿,网友纷纷为诚实守信的梁某某点赞。

  该热搜来源于7月9日央视新闻联播对梁某某个人破产案的深度报道,深圳梁某某因创业失败欠下75万元债务,2021年7月19日,其个人破产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需偿还67.55万元债务本金,免除其余利息和滞纳金。两年内,梁某某通过自身努力提前15个月还清了所有债务。债还清了,虽然兜里只剩几百块钱,但他说,感觉一下子天亮了。在深圳,梁某某的经历并非个案,一个个“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家庭,因深圳个人破产制度经济上获重生。

5.jpg  自率先“破冰”个人破产改革以来,深圳以法治创新破解高质量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审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个人破产案件,实现了个人破产条例的全面适用,以个人破产制度的探索为完善经营主体退出机制、保护企业家精神、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深圳智慧。

  为全国“探路”填补制度空白

  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是时代赋予深圳的重要改革任务,也是深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生需求。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深圳市商事主体突破400万户,其中个体户151.14万户,占全市商事主体总量的37.74%。除此之外,还有大量自我雇佣的商事主体广泛参与市场经济活动。

  然而,由于个人破产制度的长期缺失,这部分商事主体一旦遭遇市场风险,需要以个人名义承担无限债务责任,无法实现有序退出和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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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世界上一些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个人破产制度,世界银行亦将“办理破产”情况作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一级考核指标。经过多年酝酿,深圳于2020年率先制定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并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

  该条例补足了经营主体救治的制度空白,在个人层面完善了经营主体有序退出机制,以法治保障“宽容失败”,为创业者“托底”,让失败者前行,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创业热情,为经济带来新的活力和发展动力。

  率先“破冰”打开救济大门

  温某夫妻俩共同经营一家豆浆店,因经营不善及疫情影响,丈夫温某负债约100万元,妻子李某负债约20万元。巨额债务让原本幸福的四口之家陷入困顿。2022年1月,二人分别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清算。

  “个人破产制度的目的在于拯救‘诚实而不幸’的当事人。经过我们调查,二人负债的原因就是为了豆浆店发展,并非个人消费或其他不良生活习惯;其次,在债务形成后主动承担,没有拖欠员工工资,且心态非常积极。”该案承办法官夏静告诉记者,法院受理案件后,通过各方积极努力,案件由清算转为重整。

  法院裁定生效的重整计划显示,未来6年内,温先生夫妻每月需按时偿还1万多元。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将实现债权人本金100%清偿,债务人免于偿还利息和滞纳金(有财产担保债权除外)。目前,没有了催债压力的夫妻二人都找到了工作,“感谢个人破产条例,给了我们家庭再生机会。”

  “案件的处理较好地兼顾了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不仅及时高效地清理债务,同时保护了创新创业者,让‘最后一根稻草’压不下来。”夏静认为。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深圳中院坚持“以重整和解类再建型破产为主导,以清算类分配型破产为兜底”,发挥个人破产制度的拯救功能,促进诚信债务人的经济再生。先后审结梁某某个人破产重整案、张某某个人破产和解案、呼某某个人破产清算案等一批典型案例,均为各自领域内的全国首例,在全国范围内产生重要影响。

  一件件具有里程碑意义案件的办结,标志着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落地生根,运行良好。

  打造个人破产“深圳模式”

  “个人破产申请条件有哪些?”“怎么提交申请?”“申请受理后,生活会受到什么影响”……这是国内第一家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的工作人员被问得最多的问题。

  个人破产制度是一项新生事物,涉及内容专业,普通市民如何知晓这项制度?对此,破产署探索建立了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机制,通过编印读本、组建专业团队,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提供咨询服务,进行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集中讲解,以及一对一面谈答疑,有效提升了个人破产申请审查效率,这也是国内首个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项目。

  个人破产案件中,破产财产的管理和清算工作沉重繁杂,如何高效处置?去年12月中旬,《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发布,38家粤港澳大湾区中介服务机构、2家长三角律师事务所纳入其中,新受理的个人破产案件可采用公证摇号等方式选拔管理人。

  “这是探索个人破产审判权与事务权相分离的重要改革举措,开创了政府机构为加强管理人管理建章立制的先河。”破产署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人在个人破产案件办理中承担着债权审查、财产调查、破产财产分配执行等多项重要职责,是破产案件办理的重要依托。

  “府院联动”向来是国内破产办理的“难点”,也是破产配套改革的“重点”。深圳个人破产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就是在“府院联动”上进行重点谋划。如,深圳中院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破产署,印发了《关于建立破产信息共享与状态公示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国内率先建立企业、个人破产信息、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动公示机制,严防破产欺诈。

  随着个人破产配套制度陆续出台,深圳个人破产制度改革的路子越走越宽,“法院审判+机构管理+管理人执行+公众监督”四位一体的个人破产事务办理体系的大树日益枝繁叶茂。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