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肉亲情,一房毁之?
血脉至亲父母子女对簿公堂讨说法,
不留情面法庭上面红耳赤互揭疮疤。
不论是要赡养费,还是分拆迁款,
每一起家事纠纷,
都经过长时间的积累,积蓄了很多怨气,
演变成了每个当事人身上的一座沉重大山,
也是家事法官们肩上的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老父:房子给你,你不养我?
儿子:我妈刚去,你就续弦?
许老爷子今年77岁,两年前老伴儿不幸离世,老伴儿在世时,夫妻俩将房子过户给了唯一的儿子。本打算仰仗儿子照顾晚年生活,不曾想,老伴儿去世两年来,儿子未曾探望过他一次、不接电话、不给生活费,二女儿和三女儿也很少照看。平时只有住在同一栋楼的大女儿帮忙照顾生活起居,许老爷子一气之下将子女们告上了法庭。
父亲觉得“养儿防老”而且已经把房子过户给了儿子,况且现在得了肠癌应该得到子女的晚年照料。儿子发现母亲去世三个月后父亲就要再找老伴儿,而且将过世母亲的遗物首饰转手送人,不能理解不可原谅。
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血缘竟这样不堪一击?
面对这起赡养纠纷,
家事法官将如何处理?
能否既平衡双方的诉求,
又化解矛盾重塑亲情?
大儿:妈妈,为何你偏爱弟妹?
老母:孩子,我也得留养老钱!
王大娘和老伴儿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老两口原本各承租一处公产房,其中一处楼房、一处平房。八十年代末两个儿子都要结婚,家里决定大儿子用老头承租的楼房,跟老两口一起生活,新婚夫妇和老两口各用楼房中的一间,小儿子用王大娘承租的平房。这两年因棚户区改造,小儿子结婚用的平房被征收,王大娘得了150多万的拆迁款,给了小儿子一半,另一半交给女儿保管。大儿子想将楼房过户到自己名下,但王大娘不同意。大儿子见楼房没有过户给自己,转而要求分割平房的拆迁款,协商未果后,他一纸诉状将母亲,姐姐和弟弟都告上了法庭,要求继承分割拆迁款。
“家和万事兴”,是中华民族传承几千年来对家庭生活关系的美好夙愿。但是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取得飞速发展,居住环境得到不断改善,老百姓兜里的钱多了,眼见得高高的楼房也多了,可矛盾也随之而来了。
面对难以调和的家庭矛盾,
以及其中涉及到的房产、拆迁款问题,
双方最终将作出怎样的选择?
面对这起房产纠纷,
家事法官能否运用情、理、法来梳理双方分歧,
更有效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021年3月19日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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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如天》第二季天津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