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干警要肩负起贯彻实施好民法典的时代使命

2020-07-30 09:25: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茆荣华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实施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召开了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推进会,并于6月29日举办“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首场宣讲辅导,周强院长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扎实做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工作。民法典是人民法院适用最广泛的法律之一,而推动实施好民法典是法院干警肩负的光荣时代使命。

  一、法院干警要做学习研究民法典的积极参与者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法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学习研究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紧紧抓住民法典颁布这一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组织掀起学习研究民法典的热潮。

  一是要注重对民法典新理念、新精神的学习研究。此次民法典传递出许多新的法律理念,如将人格权独立成编,突出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首次从法律上对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的医学和科学研究作出规定,强化了保护人格权利、尊重人格尊严的理念;完善格式条款、明确用人单位预防制止性骚扰行为等,凸显了民事权利保护的理念;完善电子合同订立履行规则、优化合同保全规定、强化合同效力保护,体现了保护交易安全、推动诚信建设的理念;专章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作出规定,明确履行合同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体现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的理念,等等。这些都需要从体系化、系统性角度,吃透民法典的精神实质,把握住民法典的核心要义。

  二是要注重对民法典新制度、新规则的学习研究。此次民法典在物权编增设了居住权一章;在合同编中增设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保证合同、合伙合同等典型合同,增加了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制度,确立了情势变更规则;在婚姻家庭编确立夫妻共债共签原则,限缩了无效婚姻范围,对协议离婚规定了冷静期;在继承编增加打印遗嘱、录像遗嘱等新形式遗嘱类型,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在侵权责任编中确立自甘风险规则和自助行为制度,扩大了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完善了高空抛物行为的处理程序及责任承担,等等。这些新制度、新规定不仅扩充了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内容,调整了民商事案件的裁判规则,也对当事人的利益衡量产生重要影响。法院干警既要认真学习研究这些新制度、新规则的具体内容,又要注重领会其背后的立法目的、精神实质,确保新制度、新规定得到正确贯彻落实。

  三是要注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学习研究民法典。当前,我国正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学习研究民法典也需要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尤其同常态化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比如学习研究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时效中止、国家订购等制度对涉疫情纠纷妥善处理的影响,认真学习研究保理、融资租赁等规则对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影响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理论支持。

  二、法院干警要做准确实施民法典的积极实践者

  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近年来人民法院每年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约占全部一审案件的90%。准确实施好民法典,既是各级法院的工作职责,也是需要履行好的政治责任。法院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公正司法。一是严格依法审理好各类民商事案件,将民法典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具体的审判实践中,让纸面上的权利义务规范变成现实中的行为规则,确保民法典得到准确实施。二是统一民事法律适用的标准,在实现法院内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引导民商事、行政、刑事等不同业务条线对民法典的精神要义、基本原则、条文规范实现统一理解、准确把握,妥善处理好经济犯罪相关联的民事合同效力认定及刑民交叉等问题,确保民法典得到统一实施。三是要注重发挥审判延伸职能,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将每一起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活动作为民法典宣讲的实践课堂,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真正把民法典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法院干警要做完善发展民法典的积极推动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民法典的完善发展,需要司法实务界和法学理论界共同努力,从三个方面持续推进:

  一是认真做好民法典实施的配套工作。以上海高院为例,将认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及时结合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做好做细做实审判指导意见等司法政策文件以及高院参考性案例的清理工作,11月底前完成对包括民事、行政、刑民交叉等在内的审判业务文件、办案要件指南、参考性案例等的全面清理,做到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使之同民法典有关规定和立法精神保持一致,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二是认真做好民法典的规则填补工作。在信息科技、生命科技发展背景下,此次民法典作出了许多开创性规定,体现了对现实生活实际和时代需求的积极回应,同时也预留了很多制度建设的空间。比如,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保护问题,数据和虚拟财产保护问题,以及云服务、人工智能、数字货币、无人驾驶、网约车等新情况,都需要结合司法实践,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梳理形成裁判规则,推动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完善发展。

  三是认真做好民法典的细化完善工作。此次民法典增设了居住权、保理合同等新的制度,但一些新制度、新规定仍较为原则,同时审判实践中还将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结合司法实践,不断细化完善,推动相关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以及审判指导意见等司法政策的适时出台,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作者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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