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担当作为 强化服务保障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好法治环境

浙江省委政法委
2020-01-18 20:21: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和最大资源,民营企业是浙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2019年,浙江省生产总值突破6万亿元、实现税收1.13万亿元,其中民营经济占比分别达65.7%、74%。40多年来,浙江省民营经济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重视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郭声琨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全面落实今年1月出台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为抓手,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功能,积极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推动浙江民营经济再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一、强化平等保护,让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一是完善制度规定。审核清理现有法规规章,废止或修改影响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健全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衔接配套的综合服务保障体系,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二是坚持依法打击。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蓝剑”行动、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业“雏鹰”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困难帮扶。集中管辖涉险民营企业的重大债务案件,完善破产重整救治制度,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帮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走出困境。

  二、强化规范执法,确保涉企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一是树立正确理念。秉承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将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的影响最小化。二是注重区别对待。探索建立刑民交叉案件甄别处理机制,组织开展涉民企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依法妥善公正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历史问题,保障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三是慎用强制措施。灵活运用“活封活扣”等手段,努力做到不中断企业的合法运营系统,不中断企业的合法资金往来,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不扩大企业的负面影响,避免“办了一个案子、搞垮整个企业”。

  三、强化精准服务,实现民营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一是做实服务平台。做优做强“移动微法院”“浙里办”等平台,让当事人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事”便利。深化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努力实现民营企业解决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二是助力合规经营。针对企业存在的经营管理漏洞、法律政策风险等问题,建立风险提示发布制度,并及时发送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提升治理效能。对“一带一路”沿线敏感领域企业进行走访指导,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三是深化“三服务”。持续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建立经常性的联系企业制度,组织开展法治体检,精准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

  四、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服务保障工作落地见效。一是细化责任清单。对照《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及政法各系统有关意见规定,进一步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落实服务保障举措。二是强化考核推动。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情况纳入平安浙江、法治浙江考核,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因所有制不同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标准或条件的,或因履职不到位导致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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