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一站式”
2020-01-06 09:42: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陈杭平


  两个“一站式”

  2019年,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两个“一站式”建设,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全国法院围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制度、诉讼服务体系、跨域立案服务等改革要求,全面推进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陈杭平点评:

  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一方面当事人的诉权得到了更高程度的保障,另一方面案件数量激增、案多人少的问题急剧凸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建设,正是基于现实考量,力图提升人民法院利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使部分案件得以通过仲裁、调解等机制实现更好的解纷效果。这不仅有利于节约国家司法资源,还能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并满足当事人对程序选择多样化的需求。与诉讼机制对法律规范的高度依附不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不能仅仅诉诸法律规范的运用,还应诉诸具体纠纷情境下对纠纷解决资源的有效整合和灵活运用。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是以建设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为载体,完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两个“一站式”的建设,结合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和智慧法院下的诉讼服务新模式,共同服务于完善纠纷解决的微观过程,提供有利于当事人一次性解决纠纷的诉讼服务。当然,在实现效能最大化的同时,如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成为新时期的重要课题。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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