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孙航) 8月28日下午,第三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周强指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为世界经济增长开辟了新空间,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搭建了新平台,为完善全球经济治理拓展了新实践。
周强表示,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作为双边法律司法合作和“一带一路”合作的重要平台,以司法合作助推全方位合作,有力促进了双方各项务实合作的开展,在造福两国人民、推动区域和平稳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希望中新两国司法界秉持开放包容的合作精神,坚持平等务实的合作理念,深化在法官培训、人员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平台机制作用,在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等领域携手共进,推动形成更多互利共赢的合作成果,为促进地区和平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梅达顺在致辞中表示,中新两国长期保持友好合作关系,司法交流日益密切,务实合作不断加深。本着互利共赢的精神,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已经成功举办两届,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希望与会代表在本届会议中围绕议题展开深入研讨,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不断巩固发展两国司法界友谊,推动两国司法工作不断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主持开幕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二级大法官胡云腾,二级大法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大法官潘文龙、莊泓翔等出席会议并发言。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新加坡最高法院、律政部、司法学院等有关人士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一带一路”框架下国际商事审判机制的建设、“一带一路”框架下案例的应用、加强国际商事法官培训和跨境破产的司法问题四个专题开展了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