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2018-02-01 16:38: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1、马彩云:用生命唤醒理解和尊重

  个人简介:马彩云,女,汉族,1978年2月出生,北京昌平人,中共党员,2001年7月吉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7月进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来,一直在回龙观法庭从事审判工作。2016年2月26日,面对穷凶极恶的持枪歹徒,为了维护百姓安危,避免无辜群众受到伤害,马彩云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与持枪歹徒奋勇搏斗,壮烈牺牲,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年仅38岁。她用热血和生命捍卫了法律的尊严,被评定为烈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2016年获评CCTV年度致敬英雄。

  2、陈海发:新闻宣传战线上的老兵

  个人简介:陈海发系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原副局长,原人民法院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陈海发是一名退伍军人,更是人民法院新闻宣传战线上的一名老兵。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期间,陈海发组织创建了河南法院官方网站和河南三级法院网站群,创立的“豫法阳光”微博多次被人民网评为“全国十大政务微博”。2013年11月,陈海发调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仅11天就创建了全国首个国家级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新浪官方微博。

  2014年7月被确诊为直肠癌晚期后,陈海发一边忍受放化疗带来的强烈痛苦,一边坚持工作,直到生命最后一刻。陈海发被最高人民法院追记一等功。

  3、王海宏:感人至深的“庄户法官”

  个人简介:王海宏,男,1971年9月出生,祖籍陕西洋县,1993年参加工作,199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历任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石臼人民法庭副庭长,东港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三庄人民法庭庭长等职务,副科级审判员。2016年7月1日病逝于工作岗位,享年45岁。

  王海宏大学毕业后,来到日照市东港区法院工作。他扎根基层人民法庭18年,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记个人三等功,被授予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最美政法干警”、全市“最美法官”等多项荣誉,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庄户法官”。2016年1月至6月,王海宏忘我工作,加班加点办理案件206件。就在他倒下的前一天晚上11点58分,家里的电脑上还有他刚刚完成的一份判决书。王海宏去世后,他的事迹引起强烈反响,先后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追记个人一等功,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国优秀法官。

  4、阿布列林•阿不列孜:退休不褪色的标兵

  个人简介:阿布列林•阿不列孜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48年前,阿布列林读了《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深受感动,在之后的检察、法院工作岗位上,他努力学习、掌握办案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人民法官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动人风采。

  退休后,他主动到哈密市伊州区西河街道惠康园社区法律援助中心,义务法治宣讲、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和法律援助,为基层和谐平安贡献力量。2014年9月,国务院授予阿布列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中组部确定为“最美基层干部”,自治区党委政府评选为感动新疆“十大人物”。201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一等功,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8月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届道德模范。2016年9月,中组部授予阿布列林“时代楷模”,宣传他的先进事迹,称赞他是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5、孙凤鸣:共产党人的激昂壮歌

  个人简介:孙凤鸣,男,汉族,1962年1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巡视员、副厅长,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厅级)。

  20世纪80年代从北京大学毕业的孙凤鸣响应党的号召援藏24年,后到内蒙古政法系统工作。他和妻子先后资助11个藏族孤儿,被藏族群众称为“活菩萨”;他与藏族、蒙古族群众真诚相处、亲如一家,树立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2015年2月16日孙凤鸣因积劳成疾不幸去世,年仅53岁。8月3日,中央政治局委员、统战部部长孙春兰同志对宣传孙凤鸣指出,孙凤鸣这样的好干部事迹感人,精神难能可贵,应深入宣传。

  6、溜索法官:法治阳光照深山

  法庭简介: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位于奉节县兴隆镇,管辖兴隆、长安、龙桥、太和、云雾等5个乡镇,幅员950平方公里,平均海拔1300多米。第三人民法庭现有五名干警,均是“80后”“90后”。从海拔200余米的沟壑到2100多米的大山之巅,法庭干警的足迹踏遍5个乡镇40多个村200多个村民小组。因到偏远山区办案需靠溜索出行,法庭干警被群众和媒体誉为“溜索法官”。第三人民法庭先后获得“2015年度感动重庆十大人物评选特别奖”“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等殊荣。

  7、李曙光:骄傲的“破产法官”

  个人简介:李曙光,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审判员。2011年以来,共承办破产案件72件,已审结50件,另审结其他类别民商事案件1600余件,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被评为全市法院十佳优秀法官,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8、张青:“匠心”磨执行

  个人简介:张青,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普通执行法官。1994年,大学毕业的他进入长宁法院民庭,从一名书记员做起,2007年升任助理审判员,开始在执行简易组正式办案。对案件的钻研精神、沉稳的个性以及丰富的工作经验,使他在执行工作方面驾轻就熟屡获佳绩。近五年来,他多次荣获上海法院系统个人嘉奖与业务标兵称号。

  9、陆晓燕:社会工程师

  个人简介:陆晓燕,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主审了上市公司ST中达和ST霞客破产重整案,参审无锡尚德破产重整案。2009年至2015年年均结案115件,居全庭首位,7年来无一起发改案件,首创破产管理人报酬基金制度,创新破产管理人选任和监管规则,获评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等殊荣。

  10、梁聪:“读圣贤书、干国家事”

  个人简介:梁聪,1967年出生于广东廉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1989年从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先后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民庭(现民一庭)、审监庭、审监一庭工作。2016年1月30日在家中因突发心脏病去世,年仅49岁。梁聪生前长年负责课题研究,起草民事审判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2010年被评为广东省省级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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