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2018-02-01 16:34: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1、陈昶屹:新时期青年法官的楷模

  人物简介:陈昶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副庭长。2008年任法官以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300余件,无一差错。先后获得“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北京市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审判业务标兵”等多项荣誉,是2015年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第九届北京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的候选人。

  2、李蕊:我所在处,即是法治

  人物简介:李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她从事行政审判工作18年,共审理990余件行政案件,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9年被授予“辽宁省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2014年被评为辽宁省“三八红旗手”,201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3、肖丽华:臻于至善的无疆行者

  人物简介:肖丽华,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近4年来共办理10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当事人上访。她年均办案近300件,案件数位居吉安市各基层法院榜首。先后荣获江西省优秀法官、吉安市十佳政法干警、吉安市十佳民事办案能手、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4、韩雪:尽心竭力不让百姓留遗憾

  个人简介:韩雪,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共审结民事案件1800多件,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6%,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龙江最美法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巾帼建功标兵,两次记个人二等功。

  5、吴希林:“草根”法官的爱民情怀

  人物简介:吴希林,河北省崇礼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从1988年选调到崇礼县法院以来,共审理2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48次。

  6、张爱华:春泥护花只为责任

  人物简介:张爱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判员。曾当选“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四川省我最喜爱的政法干警”,2014年获“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四川省先进工作者。

  7、余华芬:把每一个案件办细办实

  人物简介:余华芬,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主审和参与审理案件超过3000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缠诉、无一错判超期,先后被授予“全省巾帼建功示范标兵”“全省法院办案能手”“云南最美基层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8、钱继红:让公正之花处处盛开

  人物简介:钱继红,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徂徕法庭副庭长。2012年被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评为“山东好人”,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并荣记个人一等功。

  9、巴斯琴:“平民”法官的坚守

  人物简介:巴斯琴,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包头市第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在法院工作期间,先后荣获包头市人民满意好法官、包头市优秀妇女维权卫士、内蒙古自治区法院办案标兵荣誉,2013年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她带领的民事审判第一庭荣获三八红旗集体、集体三等功、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10、李辉: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人物简介:李辉,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织里法庭副庭长。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共审理案件178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被改判发回。2013年起,李辉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和全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平安湖州守护者、最美湖州人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被省高院推报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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