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关键词之六:员额法官
2018-01-05 09:26: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员额法官
  • 傅郁林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7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批366名入额法官在首席大法官周强的率领下完成宪法宣誓仪式,这标志着中国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落实。包括院庭长在内的12万余名员额法官积极投身于审判一线。“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基本实现。

  傅郁林点评:随着审判人员分类改革全面推开,员额法官陆续就位正常履职,以法官精英化为目标、区别于改革前法官系列的“员额法官”也将很快成为过渡性概念,进而被相继修改的法院组织法、法官法重新定义的“法官”所替代。这意味着,法官作为一种职业身份,既没有处级法官或科级法官之类的行政等级作为旧式前缀,也没有员额(入额)法官与非员额(未入额)法官之类的新式前缀,一旦入额成为法官,即应享有平等的职业身份,除了在具体案件审判中可能因角色分工而产生“承办法官”这类定语之外,在抽象意义上不再附加任何定语或前缀。这意味着,以法官精英化和同质化为基础的法官身份平等,似乎正在成为现实。

  接踵而至的是,当员额法官的角色定位于精英司法,那么专业含量并未构成精英司法却仍需行使审判权的简易、小额和非讼案件如何配置司法资源和审判权?如果员额法官仍要至少对那些需要行使审判权的全部案件和事项负责,那么法官精英化的意义何在?特别是在并非精英的常规案件和事项占审判业务主体部分的基层法院更是如此。因此,当法官被重新定义时,与之相应的审判和审判权乃至裁判权是否需要重新定义?或者,如果审判权不可重新定义,有没有可能将审判事务重新定义,从而分类适用法官独享审判权的事务、法官监督下(非法官行使)的审判事务与由非法官独立行使的审判事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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