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新理念新实践系列访谈之二
让人民法院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有更大作为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贺小荣谈商事审判服务新发展理念
2017-11-14 10:08: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罗书臻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贺小荣
  记者:党的十九大报告将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商事审判如何坚持新发展理念,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司法保障?

  贺小荣:商事审判作为人民法院内部一个重要的审判部门,必须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中有关“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全新工作目标,围绕一条主线、抓好两项工作、树立三个理念。围绕一条主线,就是要坚定不移地把保护和促进发展作为商事审判的第一要务,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抓好两项工作:一要抓好破产审判工作,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全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推动破解制约破产制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二要抓好金融审判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开展金融审判工作,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树立三个理念:一是利益平衡理念,二是产权保护理念,三是合同自由理念。

  记者:最近几年,最高法院特别注重发挥破产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请问党的十九大之后,人民法院在处置“僵尸企业”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贺小荣: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我们必须以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破解制约破产审判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一是继续解决破产案件启动难问题,清除阻碍破产立案的各类不合法因素,通过制度设计引导债权人主动申请破产。二是继续完善破产审判的工作机制,研究建立关联企业破产的程序和规则,改革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三是继续加强破产信息化建设,探索设立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信息平台。四是继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继续在一些有条件的中级法院增设专业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五是继续推动跨境破产机制的发展完善,为“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经济投资发展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记者:金融审判是现代商事审判的重要内容,请问党的十九大之后,人民法院将如何开展金融审判工作?有哪些新理念新举措新实践?

  贺小荣:当前,人民法院的金融审判应当坚持三项原则:一是服务实体经济原则,正确认定金融行为的性质和效力,严格把握背离实体经济利润的过高利率之边界,确保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二是防范金融风险原则,强化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审慎对待金融创新,规范互联网金融,明确场外配资、公司债券、委托理财等案件的裁判标准,修订完善新形势下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政策。三是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和证券投资者合法利益原则,明确金融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加强对金融业格式条款的审查,正确分配举证责任,加大对证券领域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

  记者: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请问最高法院在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贺小荣: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在当前的商事审判实践中,一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要准确把握市场准入标准,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妥善应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司法审判工作的影响,切实推动解决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后的法律适用问题,依法落实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举措,妥善处理在逐步放开外商投资领域时产生的涉及外资准入限制和股比限制的法律适用问题,形成更加开放、公平、便利的投资环境。三要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市场交易主体合法权益,深入研究和合理保护新型权利类型,科学界定产权保护边界,妥善调处权利冲突,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合理判断各类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的合同效力,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提升市场经济活力。四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力度,完善对提供虚假证据、故意逾期举证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的规制机制,严厉制裁诉讼失信行为。

  记者: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请问最高法院在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方面会有哪些作为?

  贺小荣: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也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将积极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一要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及时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加快完善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相关工作机制,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案件的裁判标准。二要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通过司法裁判引领企业家坚守契约精神,以信立业,诚信经营。三要弘扬企业家遵纪守法、敢于担当、服务社会、履行责任的精神,通过司法裁判和指导性案例的引领作用,强化企业家自觉遵纪守法意识,鼓励企业家在促进就业、关爱员工、依法纳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等方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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