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法委书记谌贻琴:切实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
2016-10-20 23:01:18 | 来源:中国长安网
贵州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谌贻琴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是建设平安中国的基本途径,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治理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阐明了正确处理民主与专政关系、活力与秩序关系、维稳与维权关系等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和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召开之际,两次对创新社会治理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深刻认识互联网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加快用网络信息技术推进社会治理;要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更加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这些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社会治理规律和特点,是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根本遵循。孟建柱书记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社会治理面临新的阶段性特征,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指明了实践路径、提出了明确要求,突出强调大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要把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起来,提升社会治理的层次和水平。

  贵州作为全国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在数据集聚、数据应用、数据引领上抢先机、求突围,谱写了“云上贵州”精彩华章。全省政法机关抢抓机遇,坚持把体制创新与科技创新作为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大力建设贵州“政法平安云”,实施政法机关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一体化工程,加快推进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把大数据手段充分运用到打防管控、执法司法、服务管理、队伍监督等领域和环节,努力提升社会治理和政法工作精准度、高效性和公信力。孟建柱书记今年9月在贵州考察调研时和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对我们提出了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我们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孟建柱书记鼓励鞭策转化为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更大决心和力度强化大数据深度应用,推动社会治理和政法工作实现换道超车、后来居上、跨越式发展。

  要强化大数据战略思维。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及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既为我们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重要机遇,也给社会治理带来新的挑战。传统违法犯罪向网上迅速蔓延,网络黄赌毒、盗窃、诈骗、传销、贩枪、传授制爆技术等违法犯罪不断增多。数据集中存储,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增加了信息泄露、失控和泄密风险。网络安全的复杂性、影响力远远超过传统安全,网络空间面临的安全威胁已成为最现实的安全威胁。面对严峻复杂的网络安全形势,我们在思想理念、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和短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大数据是工业社会的‘自由’资源,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了主动权。”孟建柱书记指出:“大数据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战略、大引擎。”得数据者得未来。贵州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要实现后发赶超并与全国同步全面小康,经济发展需要“弯道取直”,政法工作同样需要“换道超车”,就是要换信息科技之道、换大数据之道。近年来,贵州政法机关在运用大数据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等方面先行了一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大数据思维意识不强、数据开放共享程度低、基础设施支撑薄弱和大数据人才匮乏等问题。面对国内大数据发展百舸争流、千帆竞发之势,面对自身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我们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坚定信心、保持清醒;必须坚持理念要立潮头、工作要走前头,强化大数据意识和大数据战略思维,紧紧抓住我省先行先试优势,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精神状态,推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与社会治理、政法工作深度融合,为社会治理插上腾飞的翅膀,不断开创贵州政法工作新局面。

  要强化大数据共建共享。大数据的前提和关键是开放共享。孟建柱书记指出,“如果说数据是土壤中的‘水分’,那么,开放数据就会形成土壤上流淌的‘河流’。就像流淌的河流孕育了传统的城市文明那样,开放数据将快速孕育新的智能文明。”“当前,制约数据开放、共享、应用的一个重要症结是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贵州政法机关信息化前期工作大多是逐步建设、分散建设,存在统筹规划不足、资源整合不够、管理方式粗放等问题,受技术壁垒、观念壁垒等因素制约,各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够,仍存在较多“信息孤岛”、“数据烟囱”。为此,贵州专门成立了政法机关信息整合共享和大数据运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总体方案,明确了原则目标、总体架构、主要任务、进度安排等,要求政法各部门要把大数据运用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和人财物保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反应灵敏、运转顺畅、协调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要加强整体规划,本着“标准统一、互联互通、重在管用”的原则做好顶层设计。要坚持“共享是原则、不共享是例外”,主动适应社会信息化、大数据化的潮流,按照统筹、整合、节约、安全的原则,从根本上解决内外融合难、上下对接难等问题。要切实解决好互联互通问题,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着眼于满足政法部门间传输网络服务要求、满足政法工作对信息的即时需求,尽快实现互联互通,实现工作流程网络化、业务协同一体化,全面提升政法机关信息交换、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水平。要切实解决好信息共享问题,按照“谁提供、谁授权,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信息资源动态维护和更新,为其他部门提供准确、鲜活、快捷的共享信息和共享服务。要切实解决好数据标准和安全问题,统筹地方、部门和企业的资源力量,对有关数据标准进行集中攻关,尽快建立科学的数据标准体系。要切实解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应用问题,抢抓中央部署“雪亮工程”的机遇,加快重要部位、复杂场所和农村薄弱地区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县级以上积极搭建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努力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要加强人才储备,通过打造“实验田”吸引人才、广发“英雄帖”引进人才、突出“本土化”培养人才,全力抓好大数据领导型人才、创新型人才、技术型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积聚释放人才优势,厚植大数据发展的基础。

  要强化大数据深度应用。数据是资源,应用是核心。孟建柱书记指出,“大数据应用的核心,就在于通过对数据价值的挖掘,揭示以往人们难以认识到的事物内在关联性”。近年来,我们依托“云上贵州”平台,把大数据充分应用到司法改革、交通管理、社区治理、队伍管理等环节领域,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探索。要进一步扬优成势,坚持以应用为中心,找准大数据技术与政法各项工作的结合点,找到运用大数据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充分发挥大数据在辅助精确打击、整体防控、服务管理、执法司法、应急处突、队伍监督等方面的巨大效能,全面提升社会治理和政法工作智能化水平。要强化大数据采集智能化,推动数据从人工采集为主向机器采集为主转变,提高大数据采集时效、数量和精准度。要强化大数据分析研判和应用智能化,加强数据集成、关联分析、碰撞对比,使小数据变大数据、条数据变块数据,并将分析结果直接应用到执法办案、服务管理系统中,实时关联、预测预判,真正做到用数据主导侦查、起诉、审判各项工作。要强化大数据防控智能化,探索建立视频监控与巡逻防控、应急处置等相结合的实战应用机制,深化视频监控资源与数据挖掘、人像比对、车牌识别、智能预警、无线射频、北斗导航等技术的融合对接、集成应用,最大限度拓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应用功能。要强化大数据监督智能化,运用数据全程留痕、可视化等特点,加强对执法办案、服务管理、司法流程、队伍动态等的实时监督,对不符合证据标准和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等情况做到及时偏离预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要强化示范引领,以故意伤害案件和减刑、假释案件统一证据标准为切入点,有序推进部分市、县大数据运用试点工作,找准突破口,明确试点目标、任务、措施及要求,确保试在实处、试出经验、试出成效,为政法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人工智力支撑,着力打造贵州“数字政法”、“智慧司法”。

  要强化大数据安全保障。安全是大数据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大数据在安全方面一旦发生问题,轻则导致秘密失泄、基础数据改变蒸发,重则可能引发金融紊乱、供电中断、交通瘫痪等社会困局。要以大数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为重点,完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切实维护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军工科研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安全,依法依规打击信息滥用、侵犯隐私、网络诈骗、盗取商业秘密等行为,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要加强网络安全核心技术攻坚,以“云上贵州”等重要系统平台为重点,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强化海量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计算、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构建网络安全综合防御体系,严密防范暴恐势力和黑客组织攻击窃密活动。要建立统一高效的数据安全检测和预警通报机制,加强安全风险评估、检查和监督,探索数据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要发挥好互联网企业、网站、网民作用,形成网络信息人人共享、网络安全人人尽责的局面。要推动建立健全大数据地方法规体系,在数据权属、个人隐私保护以及数据安全等关键领域开展立法探索,促进大数据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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