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双语推开法律之门
——全国法院加强双语法官培训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纪实
2016-08-25 07:33: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罗书臻
  在甘肃省舟曲县境内,神奇秀美的拉尕山下,奔腾不息的白龙江旁,坐落着一组充满现代气息的建筑群,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就坐落在这里,自2013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以来,一批批双语法律人才从这座被誉为是“双语法官摇篮”的基地里走出。

  双语法官是指在少数民族地区既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即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又懂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能够熟练使用两种语言审判案件的法官。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双语法官培养及培训工作,积极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基本权利和诉讼权利,积极推动民族法学和民族法制文化研究,大力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为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双语法官的摇篮”

  “现在开庭!”

  随着法槌的敲响,女法官杨华晖一边用汉语主持着庭审的进行,一边用藏语向不懂汉语的藏族当事人进行讲解、询问。这样“别具一格”的庭审现场,在位于甘肃省迭部县和四川省若尔盖县境内的迭部林区经常出现,当地的藏族群众亲切地称她为“藏乡的好女儿”。

  然而,在几年前,在藏区像这样的双语庭审场景并不多见。近年来,民族地区“双语”法律人才短缺的问题日益凸显,有一组数字最能说明当时双语法官紧缺的窘境:甘肃省民族地区共有法院26个,干警1300多人,但能够承担一般性双语工作的仅34人,能够承担开庭口译和法律文书翻译的不到10人。

  面对双语法官紧缺、少数民族当事人诉讼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的状况,社会各界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对此反响很大,要求加快双语法律人才培训工作的愿望和呼声很高,民族地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多次在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呼吁建立双语人才培训基地。

  2012年,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了双语法官培训计划,并决定在甘南州建立全省双语法官培训学院,后更名为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甘肃省法官培训学院甘南分院。2013年9月,一所民族特色突出、功能设施完备的集教学、科研、交流为一体的高标准的培训学院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可同时容纳300人培训。截至2016年6月,先后举办各类双语培训班61期,培训学员6800余人次,覆盖面扩大到了全国所有省份、所有民族和473个人民法院。

  “语言交流是司法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前提,双语的学习和使用在藏区的审判执行工作中显得尤其重要。”参加了培训的迭部林区基层法院书记员祁存荣感慨地说:“通过培训,我们不仅拓宽了知识面,打开了工作思路,而且提高了审判实践能力。”

  201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及培训工作的意见》,为双语法官培养和培训勾画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国民族地区法院的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如火如荼地展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注重加强和改进双语法官培训,先后与新疆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建立双语培训基地,并利用网络实施双语远程网络教学,选派少数民族法官赴内地对口援疆法院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强化汉语训练,提高办案能力。当前,全区法院能用双语与当事人交流的法官占法官总数的40%,能用双语办案并制作裁判文书的法官占12%。

  “入乡随俗,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双语法官进村入户办案的缩影。地道的乡音,亲切的问候,不仅缓和了庭审气氛,也迅速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壮语办案,让普通老百姓听得懂,成为当地壮乡人的福音。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加大畲汉双语法官培养力度,与县统战部、民宗局合办畲语培训班,培训班共设置学说日用畲语、法律用语畲语基础训练、畲汉语实战训练、畲族风俗和文化禁忌等四个板块,使得法官们不仅懂得民族语言,更了解了当地文化和风俗习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人才培养 教材为本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指导民族地区法院,编写出版了一系列双语法律教材、词典,为加强双语法官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从2015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双语法官培训教材编写专项经费,每年拨出专款用于支持双语法官培训教材编写工作。201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双语法官培训教材、词典编撰工作协调会,推进实施“双语法律文化出版工程”,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开展的大型双语法律文化项目。该工程涵盖主要少数民族语言法律教材、词典和普法文化宣传品,已纳入国家出版基金项目。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组织指导下,各民族地区法院编写了一系列双语法律词典、培训教材。甘肃高院联合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等高校的专家教授,邀请四川、云南、西藏、青海四省区藏汉双语专家,组建了高水平的教材编写团队。经过一年努力,《宪法教程》《刑法教程》《民法教程》等10部教材已正式出版,《刑事审判实务教程》《民事审判实务教程》《行政审判实务教程》等其余23部实务教材的编撰工作正在稳步推进。2018年底,33部藏汉双语法律培训教材的编撰工作将全部完成。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从2014年起全面启动全区法院藏汉双语法官统一培训教材编写工作,目前已组织编写了《藏语文法律术语》《藏语文裁判文书制作》《藏语文庭审规范》和《西藏民俗》等教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编撰了藏汉双语法律对照词典,内蒙古、新疆高院分别编撰了部分蒙汉、维汉双语法官培训教材。这些双语词典、教材的出版,为推进双语法官培训、促进国家法律在民族地区正确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

  2015年6月,中国政府在国际人权会议上,以《藏汉双语法律培训系列教材》等双语法律读本的出版发行为例,证明中国政府切实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保障了人权,在国际人权大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开启民族法律文化研究新篇章

  在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充满了浓浓的藏乡风情文化和民族法制气息。走进学院大门,“吐蕃法律二十条”“理藩院则例”“成吉思汗法典”“回鹘契约”等充满民族法制文化元素的浮雕随处可见,《西夏法典》《南诏国法律》《属邦律》《蒙古律例》等图文展板悬挂于回廊两侧。基地还以少数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为平台,以“立足民族地区,维护法制统一,推动学术研究,服务法治实践”为宗旨,创办了《民族法制文化研究》学术辑刊。为充分展示民族法制文化传承、文化传统、实践足迹,基地正在积极筹划设计拥有900平方米的民族法制文化展馆,这里将会成为全国民族法制文化宣传的橱窗,民族团结进步的教育基地,民族地区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普法之所。

  2016年8月24日,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在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隆重开幕,标志着民族法制文化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研讨会之前,最高人民法院面向民族地区法院系统和民委系统组织了征文活动,共收到论文260多篇,其中既有各方面领导、专家高屋建瓴的理论研究,也有来自基层司法和民族工作一线的实践总结。在研讨会上,与会代表围绕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改革的关系、民族法制文化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民族法制文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以及民族地区政法干警队伍建设、民族地区社会管理路径等问题,畅所欲言,广泛交流,提出了很多创新性的思路和见解。

  周强院长在会上强调,民族法制文化凝聚着各族人民的集体智慧和生活经验,承载着本民族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加强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究的重大意义,积极推动民族法制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努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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