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的刑事法治保障研讨会”在京举行
2015-09-20 09:20: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 作者:记者 唐亚南
9月1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反腐败的刑事法治保障研讨会”在京举行。这次研讨会旨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反腐败工作精神,准确理解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规定,不断完善刑事法治建设,有效惩治腐败犯罪。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引领下,近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不断发展和进步。刑法修正案(九)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8月29日通过并自11月1日起施行,加大了惩戒腐败力度,进一步严密了惩治腐败犯罪的刑事法网,契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大家就刑法修正案(九)中所确立的重特大贪污受贿案件适用“终身监禁”的条件,以及下一步如何就刑法修正案(九)中的贪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等情节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等问题进行热烈讨论,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
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以及来自北京、上海、浙江、河北等地方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出席座谈会并作了专题发言。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引领下,近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不断发展和进步。刑法修正案(九)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8月29日通过并自11月1日起施行,加大了惩戒腐败力度,进一步严密了惩治腐败犯罪的刑事法网,契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大家就刑法修正案(九)中所确立的重特大贪污受贿案件适用“终身监禁”的条件,以及下一步如何就刑法修正案(九)中的贪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等情节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等问题进行热烈讨论,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
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以及来自北京、上海、浙江、河北等地方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出席座谈会并作了专题发言。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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