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将设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和检察院
2014-12-24 09:22:21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袁定波 周斌
  从探索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责任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到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今年以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取得新进展。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通过试点逐步推进。4项改革在东、中、西部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省市先行试点。目前,上海已步入改革试点实施阶段,制定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完成了首批231名法官助理、58名检察官助理的选任工作。其他省份的试点方案已经中央政法委审批同意,正在积极组织试点。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后,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部分城市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11月6日和12月1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分别挂牌成立。12月17日,随着担任审判长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敲响法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挂牌后第一案开审。

  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的一项改革任务。12月2日,这项试点方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在北京、上海设立跨行政区划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分院。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司法体制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向纵深推进。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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