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3年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打算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2013年,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希望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努力打造过硬队伍,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不断促进法治中国建设。
孟建柱对人民法院工作作出批示
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人民法院工作批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是对法院工作的极大鼓舞与支持,希望各级人民法院以总书记的指示为指针,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忠诚党的事业,坚持司法为民,深化司法改革,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海伟)
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扩大会议上强调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月2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加强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的工作汇报,就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指示。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3年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打算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人民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所作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2013年的人民法院工作,明确指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法院的殷切期望,对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孟建柱同志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努力方向。各级法院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孟建柱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要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上来。要教育引导全体法院干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坚定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信心,为做好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会议强调,要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到人民法院的每项工作中。
一是要牢牢坚持党的领导。要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认识,坚决划清与西方“司法独立”、“三权鼎立”的界限,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始终保持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要始终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目标任务,坚持依法有序推进改革,对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管理等重大问题,要在中央统一部署下,深入调研论证,认真搞好试点,逐步向前推进。
三是要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要坚持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各类案件庭审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要坚定不移地深化司法公开,不断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树公信。要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建设好、管理好、运用好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窗口,切实为群众诉讼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四是要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坚持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坚持能动司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法工作三项主要任务,严格落实四个“决不允许”的要求,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保障经济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依法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依法促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保障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五是要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第一位,不断打牢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思想基础。要严明人民法院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党性观念,坚持党性原则,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法制统一。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整治庸懒散奢之风。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办案纪律、财经纪律,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要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干警整体素质。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有效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树立良好司法形象。要严格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铁的纪律和手腕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防止和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零容忍的态度,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不断把人民法院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