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争遗产对簿公堂 公证遗嘱助妹妹胜诉
2014-01-23 11:08:08
     中国法院网讯 (宋萍 赵青)  王军(化名)与王丽(化名)本是同胞兄妹,却为了父母遗留下来的一处房产闹得不可开交,王军还将妹妹告上了法庭。近日,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继承纠纷案件,法官根据公证机关的遗嘱公证书判决争议房屋归妹妹王丽所有。

  王家兄妹的父母生前系本市一家企业的职工,老两口在火车站附近分得一套两居室福利房,之后又在东风路购买三居室房屋一套。2009年春,年事已高的王家父母通过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一份,载明夫妻二人百年之后东风路三居室房屋归儿子王军所有,火车站附近的两居室房屋归女儿王丽所有。之后几年间,王家父母大部分时间跟儿子王军一起生活。2011年9月,王家父亲因病去世,王家母亲继续跟随儿子一起生活。2012年,卧病在床的王家母亲召集亲朋好友,由他人代笔留下新遗嘱,称其百年后火车站附近的两居室房屋归儿子王军所有。王家母亲去世后,哥哥认为自己多年来照顾父母,且手握母亲的临终遗嘱,遂要求妹妹王丽腾出火车站附近的房屋。在遭到妹妹王丽的拒绝后,哥哥将妹妹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火车站房屋归其所有。

  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通过走访调查,认为公证遗嘱是最为严格、最具证明力的遗嘱方式,且效力最高,遂依据生效公证书将火车站附近的两居室房屋判决归妹妹王丽所有。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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