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光合”模式催开企业发展花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践行群众理念服务企业发展纪实
2013-11-15 16:28: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常研
随着近年来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继续实施,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湖南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推进,湖南省岳阳市正迅速成长为一个产业兴旺的现代新型工业城市。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如何找准定位、主动融入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帮助企业良性发展,是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肩负的历史使命与重大责任。
目前,全市共有规模企业1309户、上市公司9家、高新技术企业144家,今年1至10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涉企案件433件,办结427件,为企业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8亿余元。该院精心打造的服务企业发展的“司法光合”模式,恰如色素、阳光和水分,催开了朵朵企业发展之花。
送法入企:给土壤注入色素
班子成员挂钩企业、专人联点联络、二十四小时热线服务、不定期走访回访,合理司法建议……今年八月,一场“察民情、办实事、大走访、大调研”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岳阳两级法院拉开帷幕。
早在“大走访”活动全面铺开之前,岳阳中院已经将服务企业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一条主干道,相继走访、调研了长炼、巴陵石化等大型企业及20余家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为企业零距离提供司法服务,积极帮助企业抵抗风险、安全稳定发展。
在得知某公司遭遇一起贷款诈骗案后,该院先后就贷款发放程序审查上存在的问题向银企部门出具了三份司法建议。
“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快审、快结、快执,特别是对涉诉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资金暂时短缺、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确保企业权益得到及时保护。”如今,该院已形成一整套工作机制,一张从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立体服务网络已成雏形。
通过前期反复走访调研,7月30日,该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支持企业改革创新,保护企业健康合法的生产经营行为;严禁向企业索拿卡要、利用办案职权干涉企业内部事务或生产经营活动……27条扎实过硬的措施,为企业及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色素”。
企业能否实现从“诉讼危机”到“发展契机”的嬗变,取决于企业抵御风险和调整应变的能力。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彭世理表示:“在助推企业发展的问题上,我们更着眼于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企业防范诉讼风险的能力。”
公正高效:让阳光温暖照耀
2012年8月15日,岳阳某投资有限公司出借600万元给湖南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出借期限15天。由于化学公司逾期未偿还借款,投资公司于今年5月28日向岳阳中院提起诉讼,并于同日向该院提出保全申请。
从法律文书制作、辗转三地冻结帐户,到组织双方调解、并当场兑付550万元,再到异地帐户解冻,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从收案到结案仅用三天时间完成。高效的办案神速,雷厉的办案风格深深地打动了投资公司。
得知法官在办案第一天中午2点还饿着肚子办案时,公司负责人感激地说:“法院真是来对了!你们不辞辛苦,一心一意为我们这些小企业办事,真的令我非常感动。”
是什么原因促使法院在短时间内将一起纠纷调解停当呢?
“是双赢。我们要求法官充分考虑到企业发展、就业、稳定等多种因素,在处理案件时树立大局观,不机械办案,给企业出路。在稳妥处理好诉讼纠纷的同时,又避免企业形成新的危机。”该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党组成员、工会主席田光辉说,“像这样的案子在我院并非个例。”
着眼大局,公正高效服务于民计民生,工作注重前瞻性和主动性,慎用、巧用保全、查封、扣押等措施,依法全力保障涉诉企业的有效生产力,是岳阳中院处理涉企案件的一贯态度和做法。
2012年11月、2013年2月,湖南某管业有限公司先后两次向中国工商银行岳阳某支行贷款3000万元、5000万元。由于管业公司资金链断裂,且法定代表人失踪,8月23日,工行向岳阳中院申请对其进行财产保全。
为防止该公司转移财产,法院在23日当天下午就办好立案、保全文书制作、审批等手续,安排好出差人员。25日,法官们放弃休息时间飞往抚顺查封、冻结管业公司的抵押财产。随后又马不停蹄地赶到邯郸,调查其连带责任保证人的财产。
“银行曾提议将对方公司封厂停产,被我们否决了。”审判长刘其盛告诉记者:“只要他们还在生产,就不能断了生路。”为维持管业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法官使用“活查封”手段,对企业的机器设备、存货等进行登记,允许其正常生产、销售,只要求将货款回笼至指定账户,对生产必须资金给予保障,对利润部分予以冻结。此举在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障了管业公司的正常经营。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公正高效奏响了社会和谐最强音,在为企业服务的道路上越走越好。
通过对事故现场堪查、赴外省核实理赔方身份、界定理赔标准及范围,会同公安机关进行联合排查,该院在今年审结的85件保险理赔案件中成功甄别出3案的虚假证据,免除、减少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近百万元。
解难维权:让水分合理补充
债权人众多,债务高达3000余万,土地证明有瑕疵,停产七年历史遗留问题难解决,谁能想到就这样一家科技有限公司能够“起死回生”。
为盘活企业,岳阳中院的法官们积极奔走在相关部门为企业办理土地证,通过招商引资为企业寻找合作人,数次召开债权人协调会议确定和解清偿方案。最终成功帮助科技公司绝境突围,恢复生产,所有债权人参与分配,成功受偿。
密集的工作台、忙碌的生产线、热闹的机器声……这家濒临倒闭的科技公司经过岳阳中院的大力扶持,出现了喜人的“凤还巢”现象。
“执行工作不简单化。帮助企业脱困,既能救活企业,保住职工工作,又可以让各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实现最大化,意义相当重大。”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聂晴晓如是说。
在长期的涉企案件处理过程中,岳阳中院走出了一条维稳新路。
建立案件统筹协调机制,以调促审,以调促结;破产重整、招商引资,不断创新工作思维,审执手段灵活多样;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涉企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综合考虑涉案企业的各种社会关系,钝化矛盾,降低影响。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湖南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面临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职工上访闹事,被申请执行4200万元,改革遇阻困难重重。
“这家公司拥有相当价值的资金、股票、不动产,并非没有财产可执行。改制所带来的困难和阻力只是暂时的。”在回忆这件执行案时,承办法官胡伏军感触良多:“强制执行会极大地影响该公司的信誉和发展,甚至影响岳阳企业的整体形象。所以,我们从维稳保发展的角度出发,分析企业现状及困难,为企业发展护航。”
人性化执行体现在执行工作的诸多方面,能动司法服务企业正是这个平台上的一支舞曲,岳阳中院一直在用心构建和谐执行平台。该院先后六次组织申请执行方到企业实地了解情况,邀请市企业改制办的领导参与协调,从“背靠背”到“面对面”,全方位地协调沟通,终于促成当事人和解结案。执行款在4月1日至4月22日分期支付完毕。
无疑,法院的思路是对的。在公司陷入改制的僵局时,多元协调、付款分期,尤如“放水养鱼”,帮助企业实现了从畏难到奋进的转变,改革迈进了稳定期。
同时,为企业解难维权,不能以牺牲公民的利益为代价。一份公正的判决,需要平等尊重每一方。在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中,被告陈某经过一审仍上诉坚称无罪。该院二审法官根据大量证据认定其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客观存在,判决其侵犯商业秘密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缓刑二年;原一审判决追缴个人所得80万元,经二审法院研究认定系公司违法所得,不应由个人承担,依法予以撤销。
“未来五年是岳阳加快富民强市,建设美丽岳阳、幸福岳阳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描绘了小康社会的美好前景。察企业所想、解企业所忧、为企业服务、助企业发展。岳阳中院将沿着今日的轨迹在探索中不停前进,在前进中不断创新。”彭世理在采访结束时这样对笔者说。
目前,全市共有规模企业1309户、上市公司9家、高新技术企业144家,今年1至10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涉企案件433件,办结427件,为企业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8亿余元。该院精心打造的服务企业发展的“司法光合”模式,恰如色素、阳光和水分,催开了朵朵企业发展之花。
送法入企:给土壤注入色素
班子成员挂钩企业、专人联点联络、二十四小时热线服务、不定期走访回访,合理司法建议……今年八月,一场“察民情、办实事、大走访、大调研”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岳阳两级法院拉开帷幕。
早在“大走访”活动全面铺开之前,岳阳中院已经将服务企业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一条主干道,相继走访、调研了长炼、巴陵石化等大型企业及20余家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为企业零距离提供司法服务,积极帮助企业抵抗风险、安全稳定发展。
在得知某公司遭遇一起贷款诈骗案后,该院先后就贷款发放程序审查上存在的问题向银企部门出具了三份司法建议。
“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快审、快结、快执,特别是对涉诉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资金暂时短缺、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确保企业权益得到及时保护。”如今,该院已形成一整套工作机制,一张从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立体服务网络已成雏形。
通过前期反复走访调研,7月30日,该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支持企业改革创新,保护企业健康合法的生产经营行为;严禁向企业索拿卡要、利用办案职权干涉企业内部事务或生产经营活动……27条扎实过硬的措施,为企业及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色素”。
企业能否实现从“诉讼危机”到“发展契机”的嬗变,取决于企业抵御风险和调整应变的能力。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彭世理表示:“在助推企业发展的问题上,我们更着眼于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企业防范诉讼风险的能力。”
公正高效:让阳光温暖照耀
2012年8月15日,岳阳某投资有限公司出借600万元给湖南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出借期限15天。由于化学公司逾期未偿还借款,投资公司于今年5月28日向岳阳中院提起诉讼,并于同日向该院提出保全申请。
从法律文书制作、辗转三地冻结帐户,到组织双方调解、并当场兑付550万元,再到异地帐户解冻,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从收案到结案仅用三天时间完成。高效的办案神速,雷厉的办案风格深深地打动了投资公司。
得知法官在办案第一天中午2点还饿着肚子办案时,公司负责人感激地说:“法院真是来对了!你们不辞辛苦,一心一意为我们这些小企业办事,真的令我非常感动。”
是什么原因促使法院在短时间内将一起纠纷调解停当呢?
“是双赢。我们要求法官充分考虑到企业发展、就业、稳定等多种因素,在处理案件时树立大局观,不机械办案,给企业出路。在稳妥处理好诉讼纠纷的同时,又避免企业形成新的危机。”该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党组成员、工会主席田光辉说,“像这样的案子在我院并非个例。”
着眼大局,公正高效服务于民计民生,工作注重前瞻性和主动性,慎用、巧用保全、查封、扣押等措施,依法全力保障涉诉企业的有效生产力,是岳阳中院处理涉企案件的一贯态度和做法。
2012年11月、2013年2月,湖南某管业有限公司先后两次向中国工商银行岳阳某支行贷款3000万元、5000万元。由于管业公司资金链断裂,且法定代表人失踪,8月23日,工行向岳阳中院申请对其进行财产保全。
为防止该公司转移财产,法院在23日当天下午就办好立案、保全文书制作、审批等手续,安排好出差人员。25日,法官们放弃休息时间飞往抚顺查封、冻结管业公司的抵押财产。随后又马不停蹄地赶到邯郸,调查其连带责任保证人的财产。
“银行曾提议将对方公司封厂停产,被我们否决了。”审判长刘其盛告诉记者:“只要他们还在生产,就不能断了生路。”为维持管业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法官使用“活查封”手段,对企业的机器设备、存货等进行登记,允许其正常生产、销售,只要求将货款回笼至指定账户,对生产必须资金给予保障,对利润部分予以冻结。此举在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障了管业公司的正常经营。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公正高效奏响了社会和谐最强音,在为企业服务的道路上越走越好。
通过对事故现场堪查、赴外省核实理赔方身份、界定理赔标准及范围,会同公安机关进行联合排查,该院在今年审结的85件保险理赔案件中成功甄别出3案的虚假证据,免除、减少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近百万元。
解难维权:让水分合理补充
债权人众多,债务高达3000余万,土地证明有瑕疵,停产七年历史遗留问题难解决,谁能想到就这样一家科技有限公司能够“起死回生”。
为盘活企业,岳阳中院的法官们积极奔走在相关部门为企业办理土地证,通过招商引资为企业寻找合作人,数次召开债权人协调会议确定和解清偿方案。最终成功帮助科技公司绝境突围,恢复生产,所有债权人参与分配,成功受偿。
密集的工作台、忙碌的生产线、热闹的机器声……这家濒临倒闭的科技公司经过岳阳中院的大力扶持,出现了喜人的“凤还巢”现象。
“执行工作不简单化。帮助企业脱困,既能救活企业,保住职工工作,又可以让各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实现最大化,意义相当重大。”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聂晴晓如是说。
在长期的涉企案件处理过程中,岳阳中院走出了一条维稳新路。
建立案件统筹协调机制,以调促审,以调促结;破产重整、招商引资,不断创新工作思维,审执手段灵活多样;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涉企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综合考虑涉案企业的各种社会关系,钝化矛盾,降低影响。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湖南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面临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职工上访闹事,被申请执行4200万元,改革遇阻困难重重。
“这家公司拥有相当价值的资金、股票、不动产,并非没有财产可执行。改制所带来的困难和阻力只是暂时的。”在回忆这件执行案时,承办法官胡伏军感触良多:“强制执行会极大地影响该公司的信誉和发展,甚至影响岳阳企业的整体形象。所以,我们从维稳保发展的角度出发,分析企业现状及困难,为企业发展护航。”
人性化执行体现在执行工作的诸多方面,能动司法服务企业正是这个平台上的一支舞曲,岳阳中院一直在用心构建和谐执行平台。该院先后六次组织申请执行方到企业实地了解情况,邀请市企业改制办的领导参与协调,从“背靠背”到“面对面”,全方位地协调沟通,终于促成当事人和解结案。执行款在4月1日至4月22日分期支付完毕。
无疑,法院的思路是对的。在公司陷入改制的僵局时,多元协调、付款分期,尤如“放水养鱼”,帮助企业实现了从畏难到奋进的转变,改革迈进了稳定期。
同时,为企业解难维权,不能以牺牲公民的利益为代价。一份公正的判决,需要平等尊重每一方。在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中,被告陈某经过一审仍上诉坚称无罪。该院二审法官根据大量证据认定其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客观存在,判决其侵犯商业秘密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缓刑二年;原一审判决追缴个人所得80万元,经二审法院研究认定系公司违法所得,不应由个人承担,依法予以撤销。
“未来五年是岳阳加快富民强市,建设美丽岳阳、幸福岳阳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描绘了小康社会的美好前景。察企业所想、解企业所忧、为企业服务、助企业发展。岳阳中院将沿着今日的轨迹在探索中不停前进,在前进中不断创新。”彭世理在采访结束时这样对笔者说。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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